黄山颐高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作为县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颐高广场项目住宅部分(共计23幢住宅楼)现已建成并通过规划核实,由于施工图图纸与规划设计图纸有出入等因素导致原规划住宅楼地下负一层储藏室及夹层均按照地下室-非机动车库(未分割)进行建设并规划核实,核实建筑面积11709.19㎡,不计算容积率。
为充分利用地下空间,服务小区业主实际需求,颐高公司对住宅楼地下室进行了优化改造,砌筑隔墙分割为储藏间(共计504个),用以满足非机动车停放及业主储物需求,现已改造完成。改造方案经资质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图审通过,改造完成后也已通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消防验收。非机动车位数量仍满足原规划设计方案要求。现我局对该方案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自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31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此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直接向我局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反馈意见的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在此公示期间,与该行政许可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网址:歙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公示公告栏目
公示地点:县资规局公示栏、颐高售楼处、项目现场
公示日期:2023-5-23 至 2023-5-31
书面反馈地址: (略) 歙县徽城镇新安路16号 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收)
邮编:*
(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59-*)
??????????????????????????????????????????????????????????????????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