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现将“ (略) 新建*吨/年硫酸生产项目”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建*吨/年硫酸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3、建设性质:扩建
4、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现有厂区及部分设施。建设熔硫车间,硫磺仓库等建筑物6600平方米。安装焚硫炉,蒸汽发生器,干燥塔,成品酸冷却器,硫酸储罐等设备。配套环保、消防、安全等设施及相关工程。设计生产规模:年产*吨硫酸、副产*吨蒸汽。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巩发水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39.com
联系地址:河北内丘工业园区北园 (略)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北 (略)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
邮箱:*@*63.com
联系地址: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中兴东大街1889号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3号楼1416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及查阅方法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链接:http://**-d8Q 提取码:efvr
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期限为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居民、企业事业单位等公众。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获取链接:http://**-yUkvUzqpd9wmO3w 提取码:yap4
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及途径: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
七、公示期限
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略)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