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的通知》(楚政办函〔2024〕36号)和《牟定县2024年“高效办成一件事”任务交办单》的要求,我局认真谋划,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建议,修改完善《牟定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一卡通》(试用版),为提升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时效,现将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时间及地点
(一)申请时间:2025年1月2日开始(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地点:牟定县保障房运营管理中心。地址:牟定县共和 (略) 公 (略) 9幢5号商铺;咨询电话:(略) (略)
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一)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属共和镇非农业人口,在申请廉租住房时已 (略) 低保6个月以上,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含商铺)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本人长期在县城居住;
3.家庭成员在申请廉租住房前没有享受过保障性住房政策(购买过保障性住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
(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租金支付能力,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5000元规定限制标准的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含商铺)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下列群体。
1.在县城常住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在本 (略) 域内常住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在职、新就业、离(退)休人员;
3.在县城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牟定籍人员(以劳动备案合同为准);
4.在县城有稳定职业3年以上的非牟定籍人员(以劳动备案合同为准)并提供户籍所在地未租住保障性住房和未领取租赁补贴证明;
5.在县城经商(个体或者企业)1年以上的牟定籍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6.在县城经商(个体或者企业)3年以上的非牟定籍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户籍所在地未租住保障性住房和未领取租赁补贴证明。
申请人虽然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但存在申请前3年内有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分割、离异等)私有房屋,或已购买、租住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住房租赁补贴、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情形之一的,不再申请受理租住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三、配租房源和租金标准
(一)房源: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略) 保 (略) , (略) 保 (略) , (略) 保 (略) ,红坡脚保 (略) , (略) 保 (略) ,惠民保 (略) , (略) 保 (略) 、红坡头保 (略) 、 (略) 保 (略) 。
(二)租金标准:廉租住房房屋租金为1元/平方米/月(不含物业管理费和垃圾清运费等),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租金为(略)/平方米/月(不含物业管理费和垃圾清运费等),租赁保证金为2000元/户。
四、申请程序
(一)廉租住房。先接受条件符合审查,所有申请人申请时需提交户口簿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 (略) 低保领取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牟定县保障房运营管理中心领《牟定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一卡通》(试用版)填写后,经村居 (略) ,共和镇、 (略) 、交警队、房地产管理所、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审核合格后,6个工作日内到牟定县保障房运营管理中心抽签并办理入住手续,6个工作日内不办理入住手续的,示为自动放弃,一周年内不得申请配租保障性住房。
(二)公共租赁住房
1.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新就业、离(退)休人员和合同制工人,到牟定县保障房运营管理中心领《牟定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一卡通》(试用版)并如实填写后,由工作单位、退休单位或受聘工作单位初审。1.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在编在职的公职人员的,在单位初审后经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 (略) 进行工资审核,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含夫妻双方及18周岁以下子女)月工资收入指夫妻双方当月应发工资收入+上年度政府奖励性绩效除以12个月。2.属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退休人员的需经退休单 (略) 审核。3.属合同制工人的需经县人力资源和 (略) 审核劳动合同备案情况。以上三类人员在完成上述审核后,经交警队、房地产管理所,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审核合格后。6个工作日内到牟定县保障房运营管理中心抽签并办理入住手续,6个工作日内不办理入手续的,示为自动放弃,一周年内不得申请配租保障性住房。
2.符合条件 (略) 经商(包括个体经营或者开办企业人员)人员 (略) 灵活就业(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备案)的人员,到牟定县保障房运营管理中心领《牟定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一卡通》(试用版)如实填写后。一 (略) 经商人员, (略) 场 (略) 审核营业执照情况,二是属灵活就业人员经县人力资源和 (略) 对劳动合同备案情况进行审核,以上两类人员在完成上述审核后,经交警队、房地产管理所,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审核合格后。6个工作日内到牟定县保障房运营管理中心抽签并办理入住手续,6个工作日内不办理入手续的,示为自动放弃,一周年内不得申请配租保障性住房。
(三)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及附件
1.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户口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审验);
(2)申请人连续领取6个 (略) 低保的银行流水打印件(同时提交领取低保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审验);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审验);
(4)所有家庭成员名下有非运营机动车(摩托车除外)提供购车发票复印件,车辆购置款超过(略)元的不得申请廉租住房(同时提交发票原件审验);
2.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户口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审验);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审验);
(3)申请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粘贴在申请表对应位置;
(4)所有家庭成员名下有非运营机动车(摩托车除外)提供购车发票复印件,车辆购置款超过(略)元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同时提交发票原件审验)。
牟定县住房和 (略)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