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注销平*县春笋 (略) 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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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注销平*县春笋 (略) 的公示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平*县春笋 (略) 予以注销前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23日—5月29日,公示期为7天。在此期间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向我局反映。
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 编 号 | 法定 代表人 | 地址 | 有效期限 |
平*县春笋 (略) | PLXRSJ* | 马丽平 | 平*县圣人大街东八号 | 2023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3日 |
公示电话:0359--*
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 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