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红寺堡区闽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安全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红寺堡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点:红寺堡区闽宁产业园
(四)项目建设内容:1.创业园厂房安全生产能力提升:主要针对创业园19栋厂房进行安全加固和修缮,其中对于厂房基础沉降、墙体裂缝、钢梁受损的9栋厂房进行结构安全加固,对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D级的2栋厂房进行拆除,对于墙面裂缝的6栋厂房进行修缮,对安全评估报告已无维修价值的2栋厂房进行安全警戒;2.业园配套设施提升:针对整个园区室外消火栓、以及室内消防设施损坏的现状进行改造更新; (略) 进行混凝土硬化修复, (略) 面共计约*㎡;将室外排水管道按湿陷性黄土对应做法进行重新铺设,并进行地面恢复; (略) 补充9 (略) 灯。
二、项目资金安排
项目计划总投资*元,其中申请闽宁资金*元,自治区工信厅低成本化改造资金*元。
四、建设时间:2024年6月-2024年11月
四、资金使用要求
项目一经批准,实施单位应尽快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项目四制”规定,加快项目进度,并按合同约定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支付资金,确保支出进度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五、工程效益
通过园区厂房安全能力提升:1.将吸引更多企业入驻园区,可创造大量就业机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及配套的建筑、运输、能源、商贸流通等服务行业发展;2.新增就业岗位,解决当地人员就业;3.厂房租金收益。
六、项目管理
1.环境目标: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作业机械尾气,通过洒水抑尘、湿法作业、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路面硬化、大风天禁止作业、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可降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节能目标:降低运输成本和油料消耗出发,尽可能选择运输距离短,运输 (略) 网运营。
七、资金管理
1.项目投资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计算的原则,除特殊情况外,严禁超概算、超预算、超决算。
2.投资项目按工程进度确定合理比例、均衡拨付工程款。
3.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应于6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结算。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5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与红寺堡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邵金鹏监督电话:0953-*)
红寺堡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