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略) 业务用房一期项目附属配套工程-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略) :GXSN2022-G2-003-GXGP) 已于2022年07月13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 (略) 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1、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建管〔2021〕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招标公告和 (略) 有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略) 分内容均予以删除。
2、因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系统生成的招标文件范本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现更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原招标公告中第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的“招标范围:新建桩板式挡土墙123m;新建升旗台1座;新建围墙495m;新硬化 (略) 面 *** m2,铺装块料面层共 *** m2;新给水管道敷设951m,雨水管道敷设860m,污水管道敷设 *** m及相配套检查井雨水口;园林苗木种植; (略) 灯20套,球型灯62套,投光灯8套及线管埋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现更正为“招标范围:按照 (略) 业务用房一期项目附属配套工程-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要求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略) 分的附表A-4:资格审查记录表中资格审查评审记录表二(有限数量制)“评审因素:(四)技术负责人情况(满分 10 分)、(六)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满分 5 分)、(八)经济贡献情况(满分 15 分)”现更正为“评审因素:(四)技术负责人情况(满分 15 分)、(六)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满分 10 分)、(八)经济贡献情况(满分 5 分)”。
5、本项目发布媒介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 :9000/)、( https:///)、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 *** )、贵港市公 (略) (http:/ *** :9005/)。
6、其他要求:根据《桂平市大数据 (略)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全员主动承诺。各市场主体应指派无疫情接触史且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递交承诺书(样式详见附件) (略) 工作人员。承诺书主要包括:投标人(供应商)承诺书,各交易活动参与人承诺书。各承诺书范本已在贵港市公 (略) 网站(http:/ *** )通知公告栏公布。
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条款的内容均作相应更改,除上述更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西桂平市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双宁 (略)
地址:广西桂平市西山 (略) 郁江小区 地址:南宁市 (略) 11 号龙光 *** 珑湖 30 栋 2 单元四层 401 号侧
邮编: *** 邮编: ***
联 系 人:梁工 联 系 人: 曾凤姨
电话:0775- *** 电话: ***
2022年7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