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亿 (略) (略) 城区公共交通服务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20 (略) (略) 客运站点设施管养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20 (略) (略) 客运站点设施管养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Y*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其中,20 (略) (略) 客运站点设施日常保养,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该项投标报价时超过限价无效,此项服务内容包干部分按*元结算,余额按实结算,主要工作为日常巡查保洁、重点清扫、公交站亭牌用电安全检修、应急清洁、站亭应急加固抢修等;20 (略) (略) 客运站点设施日常维修维护,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为*,该项投标报价时超过限价无效,此项服务内容按实结算,主要工作是对客运站点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具体有公交站亭(牌)迁移、 (略) 信息更换、站亭灯箱公益宣传广告更换、公交站亭牌电源受损维修、公交站牌受损维修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项目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时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时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时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磋商文件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8月12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亿 (略) (详细地址: (略) 龙 (略) 15号愉珑湾(一区)1幢101商铺(临东海岸大道))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注: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4年8月23日下午15:00
地点: (略) 龙 (略) 15号愉珑湾(一区)1幢101商铺(临东海岸大道)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 (略) ,中 (略) ,广东华亿 (略) 官网。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城区公共交通服务所
地址: (略) 金 (略) 17号三楼
联系方式:07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亿 (略)
地址: (略) 龙 (略) 15号愉珑湾(一区)1幢101商铺(临东海岸大道)
联系方式:07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话:0754-*
(略) 城区公共交通服务所
广东华亿 (略)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