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利辛县晟浩建筑 (略) 年产20万立方湿粉砂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行政审批股。
项目名称:年产20万立方湿粉砂浆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利辛县望瞳镇望瞳新村工业园西许庄
建设单位:利辛县晟浩建筑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联系科室:环境行政审批股
电 话:0558-*,传真:0558-*
地址:利辛县城关镇文 (略)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
一、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规划占用土地13200m2(约合19.8亩),建筑总面积10223m2,租赁厂房面积4700m2,新建厂房建筑面积5523m2,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及其他辅助用房,购置喷水织机、整经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5000万平方米成品坯布的生产能力。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DA003/湿粉砂浆上料、搅拌工序 | 颗粒物 | 对搅拌机出口设置密闭集气罩收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略)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4/3576-2020)标准 | |
筒仓排口 | 经仓顶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
无组织 | 装卸扬尘 | 颗粒物 | 运输车辆必须装平斗、不出厢并采用篷布紧密遮盖,运输车辆卸料时旁边设置洒水车对原料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进出经清洗平台冲洗 | (略)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4/3576-2020)标准 | |
运输粉尘 | 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抑尘,厂门口设置洗车平台,用于进出厂车辆冲洗,避免扬尘产生;运输车辆装载石料不得超过车厢板并加盖蓬布等措施防尘,厂区绿化。 | ||||
车间无组织粉尘 | 车间密闭,车间内安装喷淋雾化装置和雾炮机、洒水抑尘,物料输送带密闭,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 | ||||
水环境 | 汽车清洗废水 | SS | 沉淀池进行处理 | 循环使用,不排放 | |
声环境 | 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降噪措施 | 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 除尘 | 除尘器收集粉尘 | 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要求 | |
汽车清洗 | 沉淀池沉淀的泥砂 | 收集后外售 | |||
设备维修保养 | 废润滑油 | 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废润滑油桶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全场地面硬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 | ||||
生态保护措施 | 加强绿化,清洁生产。 |
综上所述,利辛县晟浩建筑 (略) 年产20万立方湿粉砂浆建筑材料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严格执行环保环境保护措施督察清单和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同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我分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附件:《利辛县晟浩建筑 (略) 年产20万立方湿粉砂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