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 步行街原会议中心、原经信局办公楼等处部分房屋招租 | ||
项目编号 | E*SiHong*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10月27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11月09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长挂牌期。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招租方名称:泗洪县宏源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T 所在地:泗洪县泗州东大街15号 招租方承诺:本次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招租标的 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泗洪县步行街、建设南路东侧 | |
租赁期限 | 6年、2年 | ||
经营范围 | 需满足产权人要求范围 | ||
其他说明 | 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
招租标的 评估情况 | 评估价格 | 详见附表1 |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恒土地房产 (略) 江苏苏地仁合土地房产资产评估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中恒泗洪房估字[2023-089]号 (苏)中恒泗洪房估字[2023-061]号 (苏)中恒泗洪房估字[2023-025]号 苏地仁和(宿迁)房估字2023第S034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0月07日、2023年08月07日、2023年5月19日、2023年3月15日 | ||
租金 挂牌底价 | 见附件 | ||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租金支付方式 1.成交价为年租金。 2.如原承租人成功竞租,本次承租期满后,与房屋不可分割的装饰、装修及不可移动的资产等属泗洪县宏源 (略) 所有。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所有投入的房屋装修等资产属泗洪县宏源 (略) 所有。 3.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租金总额的10%收取,于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期满或承租合同终止后,如无任何违约情况,出租方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具体支付细节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事项说明 1.承租方须从事合法合规的经营项目,各项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 2.招租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承租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招租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招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联系人:蔡先生,*。 3.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承租方实地察看为准。招租方及交易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招租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招租方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4.意向承租方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招租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5.意向承租方应认真阅读招租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招租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6.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招租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承租方承担。 7.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招租方负责。 三、其他 1.本次招租评估价、招租底价均为含税价。 2.双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招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招租方开具正规票据)。 3.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承租费缴纳比例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 (略) 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4.租赁期内的水、电、物业、消防、房产维护、维修等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承租方缴纳。如因逾期缴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转租,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与第三方合作经营,不得将经营业务部分或全部与第三方合作经营。 6.承租方要服从招租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7.招租方应当承担对招租房产的日常管理职能,及时制止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如有必要应当终止合同。 8.租赁期内,除该房屋内外已有的设施外,*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书面方式向*方申请,提供装修施工图纸并办理相关手续。合同到期后,该房屋装修、装潢的全部产权属招租方所有。 9.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承租费(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文件通知要求的,另行按照规定执行); 承租方负责招租标的资产的安全责任,如遇政府拆迁,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搬离,不得索取赔偿或补偿。 10.承租期内,承租方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招租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 11.承租期满或承租合同终止时,将承租房屋在承租期满或承租合同终止后3日内移交招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如承租方拒不让房,则招租方有权采取一切措施,强行收回房屋(室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承租方的丢弃物,任由委托人处置),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招租方承担。 12.房屋以现状对外承租,在竞价成交后,招租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13. 对招租房屋的内外装修及消防建造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房屋消防设施由承租方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进行建造,须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 14.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标的物经营权优先考虑原承租方。 其他条件以《合同》签订为准。 | ||
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3.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名单; | ||
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 ||
备查文件 | 1. 《评估报告》:(苏)中恒泗洪房估字[2023-089]号 (苏)中恒泗洪房估字[2023-061]号 (苏)中恒泗洪房估字[2023-025]号 苏地仁和(宿迁)房估字2023第S034号 2. 其他相关的备查文件。 | ||
其他说明 |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承租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09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投标人登*”→“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咨询电话:0527-*。 3.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3.1以企业法人身份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4)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5)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 3.2以自然人身份报名: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3)保证金缴纳证明(按缴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 (4)本人银行卡 (略) 出具 (略) 出具的保证保险的,意向受让方应将担保、保险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意向承租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承租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标的一30000元整、标的二15000元整、标的三5000元整、标的四4000元整、标的五1500元整。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9日17:30。 3.缴纳方式: 3.1意向承租方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意向受让方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意向受让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意向受让方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注意:(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 (略) 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3)个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本人帐户打款。 3.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8),并备注为:xx项目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3.3意向受让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 (1)采用银行保函的,意向受让方应将保函原件电子件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2) (略) 出具 (略) 出具的保证保险的,意向受让方应将担保、保险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注:(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至成交后价款划转截止日前的范围。 (2)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处置方式: 4.1交人按报名时方式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将成交合同、竞租保证金打款凭证(凭证需明确显示打款方和收款方的名称和账号)及成交价款交费凭证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平台进行保证金退付申请,经审核后退付(采用保险、保函、担保的,无须办理保证金退付)。 4.2其他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待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竞买保证金打款凭证需明确显示打款方合格收款方的名称和账号) 5.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无故不参加竞价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招租方或交易机构的。 5.2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3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4非法获取招租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6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7承租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首年租金、与招租方签订合同、交纳租赁押金等不履约行为的。 5.8在招租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招租活动正常进行的。 5.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招租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5.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招租方、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承租方还需另行赔偿。 如受让方以保证、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但存在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首年租金、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交易中心有权向保证、保险、保函材料出具单位申请偿付。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上午9:30; 2.竞价方式:增价加价。 竞价单位:元/年 增价幅度:500元及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期:20分钟。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30秒。 3.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招租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承租方认真阅读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平台,按规则竞价。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2.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3日内将年租金使用数字人民币账户一次性转账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8),并备注为:xx项目标的名称-成交价款(备注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如有逾期,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标的物重新组织转让。 六、其他 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交易中心:郭先生 ; 招租方:蔡先生 | |
联系电话 | * ; * |
附件: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考面积(㎡) | 租 期(年) | 起拍价(元/年) | 增价幅度(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1 | 步行街原会议中心 | 约1200㎡ | 6 | * | 500元及其整数倍。 | 30000 |
2 | 原经信局办公楼 | 约867㎡ | 2 | * | 500元及其整数倍。 | 15000 |
3 | 原环 (略) (大门北侧一间) | 约70㎡ | 2 | 24000 | 500元及其整数倍。 | 5000 |
4 | 步行街综合楼二楼 | 6间 | 2 | 18000 | 500元及其整数倍。 | 4000 |
5 | 步行街综合楼二楼 | 2间 | 2 | 6000 | 500元及其整数倍。 | 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