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 (略) 石油三厂1500吨/年硫磺装置尾气达标改造工程》中“原料预处理单元”和“溶剂再生单元”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石油三厂1500吨/年硫磺装置尾气达标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石油三厂。
中国石 (略) (略) 石油三 (略) (略) 望花区鞍山路东段4号。法定代表人是宋大勇。项目“原料预处理单元”和“溶剂再生单元”总投资28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6000m2。
“原料预处理单元”为避免酸性水汽提和硫磺回收装置出现故障时,不影响上游装置(加氢裂化、芳烃重整、分子筛装置)的正常生产,新建1座2000m3原料水罐,增加原料水存储能力;“溶剂再生单元”主要增设1套溶剂再生装置1套,处理硫磺车间产生的富胺液。
(略) 石油三厂1500吨/年硫磺装置尾气达标改造工程于2017年3月24日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的批复,文号为抚环审[2017]4号。“原料预处理单元”和“溶剂再生单元”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原料预处理单元”和“溶剂再生单元”产生的机泵冷却废水等。经厂内污水排放管网排入厂内污水处理场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沈抚灌渠,然后进入抚顺海城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古城子河。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原料预处理单元”设置的2000m3酸性水罐仅在酸性水汽提装置和硫磺回收装置出现事故时储存酸性水,属于应急备用设施,酸性水罐的建设实质上不增加酸性水轻油气的产生量,故不新增废气量。
“溶剂再生单元”处理硫磺车间产生的富胺液,溶剂再生塔塔顶的气体经过再生塔顶冷却器冷凝冷却,不凝气送至硫磺回收装置制取硫磺;硫磺回收装置尾气处理系统焚烧炉尾气经碱液吸收单元钠碱法脱硫后,通过排气筒DA011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噪声治理措施:新增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措施;机泵设备设置在专用的全封闭泵房;对产生噪声较大的机泵等底部设减振设施;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原料预处理单元”主要固废为酸性水罐产生的污油,为HW09类危险废物,项目设置1个污油罐,产生的污油送至厂区加氢装置回炼。“溶剂再生单元”不新增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石油三厂后勤服务中心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开工日期:2017年11月7日;
2、竣工日期:2018年2月15日;
3、调试起止日期:2023年4月2日-2023年4月12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建议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石油三厂;
地址: (略) 望花区鞍山路东段4号, (略) 石油三厂;
联系人:李翠云,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