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略) 青龙河(桃林口水库至引青取水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略) 引青水务中心:
你单位申报的《 (略) 青龙河(桃林口水库至引青取水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
行了审查,形成专家技术审查意见(见报告书内),编制单位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青龙河(桃林口水库至引青取水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水土 (略) 青龙满族自治县、卢龙县,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支流与主流汇入口附近建设15.10hm2(有效面积)人工湿地生态系统;支流沿岸建设隔离带2428m;傍河村庄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378套,庭院湿地378座;主流河道环保清淤3.5km。工程总占地118.03hm2,其中永久占地96.05hm2,临时占地21.98hm2。工程土石方总量为106.*m3,其中挖方97.*m3,填方8.*m3。工程总投资*.*元,建设期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12月。
项目区位于北方土石山区,属于燕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燕山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区处于暖温带半湿润大*性季风气候区,土壤类型主要为褐土等,现状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强度为轻度。建设单位组织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1.该方案编制的原则、指导思想正确,编制依据充分,防治目标明确,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作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2.设计水平年定为2025年正确。
3.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和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4.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18.03hm2。
5.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布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和水土保持监测方法。
6.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水土保持总投资443.*元。
三、建设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优化后续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减少水土流失。
2.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严格检查项目区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3.项目如果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4.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重新审核。
附件: (略) 青龙河(桃林口水库至引青取水口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