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黄 (略) 航海路厂区及房产出租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黄 (略) 航海路厂区及房产出租项目,招标人为郑州黄 (略)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 (略) 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黄 (略) 航海路厂区及房产出租项目。
2.2 项目编号:ZXYZB-2023-231。
2.3 项目概况:厂区厂房位于航海东路347号,于紫荆山路和城东路之间,紧邻航海路,且西100米有地铁2号线和在建地铁5号线交汇口,交通十分方便。场地面积12000余平方米,厂房(主体楼房、附属厂房)7300余平方米。场区开阔,环境舒适。配套设施齐全。四邻边界明确,产权清晰,达到出租条件。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5 出租范围:场地面积约12000平方米,厂房(主体楼房、附属厂房)约7300平方米。
2.6 租赁期限:原则上合同期一次不得超过五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7 租赁用途:办公场所、商场( (略) 场)、教育、金融业相关经营活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信誉要求:
3.3.1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3.3.2 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进行查询。
3.3.3 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注: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时会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投标人查询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即可。
3.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3.4 投标单位需要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并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请各投标人按4.3条要求将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投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表(基本情况表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及日期),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com)。投标单位发送邮件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资料符合招标资格要求且交纳招标文件费后,招标代理机构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电子邮箱,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电子邮件。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4项要求的所有资料。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投标人需提交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应依序装订成册。按照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郑东新区商都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新华书店广场B座4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黄 (略) 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公开栏同时发布。
7.其他
欢迎各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或违法操纵中标结果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一经查实,招标人将终止与该招标代理机构合作,并依据合同条款追究其相关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黄 (略)
地 址: (略) 陇海东路73号
联系人:罗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
投诉受理部门:郑州黄 (略) 规范管理办公室
电 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地址: (略) 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 系 人:葛双建 卞海新 张聪敏
联系电话:0371-*,*
电子邮件:*@*q.com
2023年12月1日
附件:
承诺书
致:郑州黄 (略)
我单位在此承诺:
一、在本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
二、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不存在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并以其他企业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况;
五、依法依规提出异议和投诉,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六、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七、不存在国家法律法规及烟草行业相关规定禁止或限制的其他行为;
八、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无条件配合提供证据、作证。
九、接受收取不少于三个月的租金金额作为租赁押金。
若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发现我单位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接受招标人警示约谈、降低考核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已签订的合同、三年内不参与河南 (略) (略) 组织的采购项目。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