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处理8000吨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雨 (略) 37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处理8000吨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湖南铭钰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雨湖区鹤岭镇长 (略) 厂内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湖南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湖南铭钰 (略) (略) 雨湖区鹤岭镇长 (略) 厂内,现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1.*元,占总投资的7.71%)建设年处理8000吨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040m2。主要构筑物为:1栋生产厂房,包括原料堆放区、剪切区、破碎区、打包区、成品暂存区等。主要生产设备有:压缩打包机1台、破碎机1台、剪切机1台、叉车1台、地磅1台、手持式辐射监测仪1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为:废塑料4002吨、废金属3003.1吨、废木材200吨、废纸200吨、废轮胎100吨、废橡胶200吨、废布纺织品300吨、包装袋*条等。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废塑料:原料→干法破碎→吨袋打包→成品外售;废金属:原料→辐射检测→分拣→液压切割→压缩打包→成品外售;废木材、废纸、废轮胎、废橡胶、废布纺织品:原料→分别压缩打包→成品外售。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要求进行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菜地等施肥,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回用于周边绿化、林地等浇灌,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原料须入棚入库,废旧塑料破碎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剪切废气经车间沉降、装卸废气经规范卸料作业操作和及时清扫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原料堆放恶臭气体经喷洒除臭剂、及时处理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确保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恶臭气体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废包装材料、废金属分拣废物、地面收集的粉尘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储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管理。废矿物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防雨、防渗、防腐等措施,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的收集、处置需要详细记录的台账,危废转移必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定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