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2.供应商可以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建议。书面建议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建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2.建议人和被建议人的名称,建议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3.具体的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4.提起建议的日期。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联 系 人:张干事
电 话:029-*
邮 箱:*@*63.com
地 址: (略) (略)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