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
开展屯昌县融媒体综合服务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编制项目
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公开报名的公告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略) 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屯昌县融媒体综合服务项目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编制工作,我局计划开展该项目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屯昌县融媒体综合服务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二、项目内容: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开展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包括(不限于)基础资料收集与整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编制场地环境调查报告等工作。
三、工作期限:在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屯昌县融媒体综合服务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编制工作,并将相关结果汇总上报至县生态环境局。
四、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开展行政部门、企事业有关调查等工作技术服务案例。
五、预算审核经费:32000元整,超过此经费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六、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报价函(须写明报价下浮率及报价下浮后的费用金额,且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20%,超出此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规范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以上证书、证件均须提供原件查验)。
七、选聘办法:
1.选聘工作由选聘人对报名并提交选聘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①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监测单位;②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2家时,最终选出一名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第三方服务机构;③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直接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若第三方服务机构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取业绩优者为中选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2.中选结果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1天。
3.由选聘人与中选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合同。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3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盛北路257号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农业审批室
九、中标结果确认:
1.中标结果确认时间:电话通知。
2.中标结果确认后由我局电话通知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不通知、不解释原因。
3.中标单位须按照中标文件的要求及时签订项目合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十一、选聘部门:
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人:胡声耀,联系电话: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