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将于2024年12月17日10时起至2024年12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上 (略) 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略) 3620弄6号501室;不动产权证号:沪(2017)普字不动产权第(略)号(原证号:普(略));建筑面积:75.32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房屋结构:混合1;所有权来源:房改售房;竣工日期:1996年;房屋用途:居住;核准日期:2017年8月(原登记日:2013-12-19)。
土地宗地号: (略) 长风新村街道129街坊9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住办综合。按现状拍卖。
评估价:(略)元
起拍价:437.(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略)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4年12月17日10时起至2024年12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看样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下午13时30分至14时30分。有 (略) 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看样。
五、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告知:
第一,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 (略) 具有购房资格,必要 (略) 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略)”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第二,拍卖成交确认后,因 (略) 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第三,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 (略) 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 (略) 提交,本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10日16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 (略) 反馈。
八、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略) 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5年1月3日16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 (略) (略) 账户, (略) 递交缴款凭证。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 (略) 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并提交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由原权利人负担,买受人于办理过户手续中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4年12月10日16时前;联合竞买人应于2024年12月16日11时前通过拍卖辅 (略) 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 (略) 办理相关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参拍。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略) (略) 陈女士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333弄75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略)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