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兴垫 (略) :
你司《关 (略) 垫江县石桥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兴垫交旅文〔2024〕11号)和相关材料(项目代码:2309-*-04-01-*)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结合重庆 (略) 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咨询意见,经研究,现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工程位置及任务
石桥水库位于垫江县太平镇新华村,坝址位于龙溪河右岸一级支流卧龙河的右岸支沟清水河,坝址以上控制集雨面积4.98km2,工程任务以农业灌溉和工业供水为主,兼顾防洪等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利工程。
二、工程主要指标
水库正常蓄水位416.00m,校核洪水位(P=0.33%)418.16m,总库容*m3。水库建成后可提高下游河道防洪标准,提供工业用水73.*m3,可解决垫江工业园区澄溪组团园区用水需求。多年平均灌溉毛供水量54.*m3,设计改善灌溉面积2197亩,涉及太平镇新华村、松花社区、永茂社区共3个村社。
三、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一)工程等级和标准
水库总库容*m3,工程任务为农业灌溉和工业供水为主,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水库枢纽工程和灌溉工程。工程等别为Ⅳ等小(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按30年一遇洪水设计,30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防冲建筑物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
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二)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三)工程总布置及建筑物设计
工程主要由大坝枢纽工程和灌溉工程两部分组成。
1.大坝枢纽工程
大坝枢纽工程由水库大坝、溢洪道、取水建筑物、交通工程和建筑工程组成。
大坝为均质坝,坝轴线长117.00m,最大坝高16.50m,坝顶宽5.0m,坝顶高程419.10m。
溢洪道布置于大坝右坝肩岸坡位置,堰型为驼峰堰,堰顶高程为416.00m,为无闸自由泄流,溢流净宽10.00m,双孔泄流,长度157.42m。
取水建筑物为库内独立取水塔,采用分层取水方式,布置于主坝右岸坝肩附近,由取水塔、坝下引水钢管和和控制室组成。
交通工程主要 (略) 及下游复 (略) 。 (略) 为上坝永 (略) ,布置在大坝右岸山坡。 (略) 为 (略) 及大坝左右 (略) 的 (略) 。
建筑工程由管理房及配电房组成,位于大坝右岸坝肩山坡下游,采用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300m2。
(2)灌溉工程
灌区总灌溉面积2197亩,根据灌区地形和灌溉面积分布特点,灌区设计有压输水主管1条,左右干管各一条,沿线布置分水口。灌溉水经取水塔出库后,大坝下游分水阀及分水支管下放河道生态流量(兼做放空),并接灌溉管道沿新华村、松花社区、永茂社区沿线 (略) 及控灌高程线敷设。
四、工期
施工总工期为15个月。
五、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一)工程投资
工程总投资为*.*元,其中:建筑工程2486.*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392.*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4.*元,施工临时工程费347.*元,独立费用1280.*元,建设补偿和移民征地8873.*元,水土保持费用211.*元,环境保护费用337.*元,基本预备费225.*元。
工程投资以县发展改革委概算批复为准。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2023年增发国债水利领域补助资金*万元,剩余部分由项目法人自筹。
六、其他
(一)请你司抓紧完善开工前相关手续,及时开工建设,按照水建管〔2013〕331号要求,应当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二)请你公司按照审查意见要求和批复的设计文件、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完成相关专项审批。认真做好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环境保护等工作,抓紧开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批复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提出延续申请。
垫江县水利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