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江苏 (略) 新能源船舶绿色制造基地项目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需对公众发布公示信息,使项目建设可 (略) 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江苏 (略) 新能源船舶绿色制造基地项 (略) (略) G233东、盐河北地块。项目总投资10.08亿,占地约101亩,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80艘新能源、特种船舶(*载重吨)、修理200艘船舶、拆除300艘船舶的规模。项目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将同时配置必要的污染物治理措施,经处理后达到国家允许排放标准后排放,满足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
建设单位:江苏 (略)
联系人:顾总
联系方式:*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江苏绿航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健康新村别墅5幢101室
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四、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后,查阅报告书全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项目环评工作。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公示单位:江苏 (略) 20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