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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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G357上犹县罗边至黄埠段
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关于请求审批G357上犹县罗边至黄埠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赣市发改设审字[2024]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G357上犹县罗边至黄埠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发改交通[2023]524号)、《 (略) 评审中心关于G357上犹县罗边至黄埠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4]5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标准
1.建设规模:G357上犹县罗边至黄埠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305-*-04-01-*)路线起于上犹县与南康区交界的黄埠镇杉下处,顺接规划建设的G357南康区唐江至罗边段公路改建工程终点, (略) (略) 道干线公路中心城区过境规划G357走向布线,总体由南向北,与金山大道平交后,于黄埠镇丰岗村下穿厦蓉高速丰岗大桥,在厦蓉高速上犹东互通连接线上犹江大桥下游450米处跨上犹江后,与现状G357老路相接(测设桩号K3+336),改建G357老路约415米后,终于黄埠镇厦蓉高速高速公路连接线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测设桩号K3+751.222,G357老路桩号K599+453),路线全长3.75公里。全线共设置大桥760.0米/3座、中桥98.0米/1座、涵洞213.0米/6道。
2.主要技术标准:根据该项目可研批复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同意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25.5米,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通航等级:Ⅷ级航道;其它技术指标采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路线设计
1.路线起点、终点,主要控制点及路线走向基本合理,符合项目可研批复要求。
2.综合考虑路线走向、地形地质条件、征地拆迁、技术指标、工程投资、沿线城镇规划、地方政府意见等因素,基本K0+000~K2+300路线比较段采用设计推荐的K线方案。
3.基本同意路线平、纵面设计,下阶段应结合沿线地形、地质条件,进一步优化平、纵面设计及线形组合,适当向南偏移JD1并调整圆曲线半径,尽量降低边坡高度,减少弃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节省投资。
三、路基、路面设计
1.基本同意路基横断面布置型式、设计参数及一般路基设计原则。路基横断面布置型式为25.5米=0.75米(土路肩)+3.0米(硬路肩)+2×3.75米(行车道)+0.5米(路缘带)+2.0米(中央分隔带)+0.5米(路缘带)+2×3.75米(行车道)+3.0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下阶段应结合城镇规划,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城镇段路基横断面布置,确保安全。
2.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水文调查,进一步复核沿线路基设计洪水位,合理确定路基标高;城镇路段路基标高宜结合城镇规划控制性竖向标高统筹考虑。
3.基本同意路基防护设计,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质勘测及试验工作,进一步查明沿线淤泥质土、耕植土等不良地质及特殊岩土的分布范围、特性,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并对高填、深挖路段路堤堤身、地基整体稳定性、边坡防护进行验算,针对性的采取工程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4.原则同意全线采用设计推荐的沥青砼路面结构,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合料(AC—13C)+6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合料(AC—20C)+8厘米沥青稳定碎石(ATB-25)+3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20厘米未筛分碎石。下阶段应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调查试验工作,核查路基干湿类型和土基回弹模量,进一步核查分析交通荷载参数、环境影响参数、材料性质参数、路面各结构层的力学响应量等,进一步验算路面结构,合理确定路面各结构层厚度。
5.基本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下阶段宜考虑排水设施与沿线自然环境的协调,并完善挖方路段截、排水设计;完善水环境敏感区安全防护设施、桥面水收集及处理设计,达标排放。
6.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筑路材料的调查及试验工作,进一步落实各类建材的产地、储量、质量及开采运输条件,确保路基、路床料源质量;优化、落实取土场、弃土场位置,加强取、弃土场排水、防护设计,减少水土流失,避免诱发次生灾害,保护环境。
四、桥、涵设计
1.原则同意上犹江大桥采用设计推荐的30米预应力砼T梁+(48+80+48)预应力砼变截面连续箱梁+30米预应力砼T梁、柱(矩形)式墩、柱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潭前坑1号大桥、潭前坑2号大桥、潭前坑中桥分别采用设计推荐的14×30米(左幅)/6×30米+5×30米(右幅)、4×30米、3×30米、预应力砼T梁、柱式墩、柱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
2.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勘察、水文调查工作,根据进一步查明的工程地质、水文条件,合理确定桥面标高,并充分考虑所跨河道行洪、通航要求及造价因素,合理调整桥跨、墩台布置,合理选择桥梁基础形式,优化桥梁结构设计。
4.原则同意沿线涵洞设置,下阶段应充分考虑沿线农业灌溉排水要求,合理确定涵洞断面型式及尺寸。
五、交叉设计
原则同意平面交叉设计,下阶段宜适当归并部分次要平交路口,优化、完善起点、终点等主要平交路口渠化设计,并严格按照规范有关要求,控制平交口及中央分隔带开口间距,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及管理措施,以利行车安全;
六、工程概算
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30733.56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七、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可研、初步设计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4年1月22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项次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万元) | 备 注 |
---|---|---|---|
Ⅰ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24757.18 | |
一 | 临时工程 | 647.38 | |
1 | 临时道路 | 180.00 | |
2 | 临时便桥、便涵 | 323.18 | |
3 | 临时供电设施 | 48.25 | |
4 | 临时电信设施 | 49.78 | |
5 | 临时轨道 | 3.20 | |
6 | 拌和站安拆 | 42.97 | |
二 | 路基工程 | 6780.16 | |
1 | 场地清理 | 19.49 | |
2 | 路基挖方 | 1386.67 | |
3 | 路基填方 | 405.56 | |
4 | 结构物台背回填 | 163.45 | |
5 | 特殊路基处理 | 1032.84 | |
6 | 排水工程 | 285.05 | |
7 | 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 | 3459.77 | |
8 | 路基其他工程 | 27.33 | |
三 | 路面工程 | 3901.08 | |
1 | 沥青混凝土路面 | 3560.40 | |
2 | 路槽、路肩及中央分隔带 | 166.22 | |
3 | 路面排水 | 65.34 | |
4 | 桥梁路面 | 109.12 | |
四 | 桥梁涵洞工程 | 9672.75 | |
1 | 涵洞工程 | 446.31 | 213米/6道 |
2 | 中桥工程 | 889.46 | 98米/1座 |
3 | 大桥工程 | 8336.98 | 760米/3座 |
(1) | 潭前坑1号大桥 | 3596.38 | 387米 |
(2) | 潭前坑2号大桥 | 1106.50 | 128米 |
(3) | 上犹江大桥 | 3634.10 | 245米 |
五 | 交叉工程 | 619.95 | |
1 | 平面交叉 | 619.95 | |
六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638.14 | |
七 |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 179.67 | |
1 | 绿化及环境保护 | 153.23 | |
2 | 污水处理设施 | 26.44 | |
八 | 其他工程 | 1491.56 | |
1 | 改路工程 | 780.60 | |
2 | 取、弃土场排水防护 | 710.96 | |
九 | 专项费用 | 826.49 | |
1 | 施工场地建设费 | 460.62 | |
2 | 安全生产费 | 365.87 | |
Ⅱ |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 2648.43 | |
一 | 土地使用费 | 1626.54 | |
1 | 永久征用土地 | 1213.54 | |
2 | 临时用地 | 413.00 | |
二 | 拆迁补偿费 | 922.62 | |
三 | 其他补偿费 | 99.27 | |
Ⅲ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1864.45 | |
一 | 建设项目管理费 | 1058.36 | |
1 |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 | 543.23 | |
2 | 建设项目信息化费 | 63.37 | |
3 | 工程监理费 | 427.84 | |
4 | 设计文件审查费 | 15.56 | |
5 |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 8.36 | |
二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534.47 | 含勘测、设计费 |
三 | 专项评价(估)费 | 156.31 | |
四 | 联合试运转费 | 8.70 | |
五 | 生产准备费 | 3.83 | |
六 | 工程保通费 | 3.75 | |
七 | 工程保险费 | 99.03 | |
Ⅰ+Ⅱ+Ⅲ合计 | 29270.06 | ||
Ⅳ | 基本预备费 | 1463.50 | (Ⅰ+Ⅱ+Ⅲ)*5% |
Ⅴ | 总概算 | 30733.56 |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 (略) 交通运输局,上犹县人民政府、县 发展改革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略) 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