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河南省潢 (略) 将于2024年9月11日10时至2024年11月12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河南省潢 (略)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河南省潢 (略)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潢川县城 (略) 1号综合楼403号房产(产权证号:*)。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元,变卖价:*.67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2000元。
补充情况说明:该处房产暂未腾空,房屋评估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价值。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9月10日起至2024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在上述时间段内,电话或短信(短信请注明:姓名、联系方式、需要看样拍品名称;短信不做任何咨询、答复) (略) , (略) 统一安排看样时间,非工作时间不予接待。是否安排看样,视标的物实际情况而定。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下同)缴纳交易环节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须缴纳印花税、契税。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 (略) 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 (略) 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5日内付清,可通过银行付款,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户名:潢 (略)
开户银行: (略) 潢川支行
账号:*7615
(为了即时到账,请通过银 (略) 银转账交纳拍卖余款。)
2、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特别说明:
1、标的物转让登 (略) 《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水、电、气、物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际标的,竞买人可以实际查看, (略) 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7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376-*。
淘宝拍卖会客服热线:400-822-2870
河南省潢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