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甘谷白石45MW分散式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 甘谷县古坡镇境内 | (略) | 陕西 (略) | 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甘谷县古坡镇境内,拟在甘谷白石45MW风电场配套建设110kV升压站一座,包括1台50MVA主变压器(采用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35kV配电装置、容量为15Mvar的SVG型无功补偿装置1套、避雷针等。升压站位于风电场中央区域西侧,风电场发电机组均以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本升压站,升压站以一回110kV线路接至国网330kV宁远东变。本工程占地3825m2,其中主变电区占地面积约1264.3m2。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 | 施工中严格落实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管理;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和对植被的破坏;严格落实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及时做好施工扰动面的生态恢复工作。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运营期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甘谷古坡风电场集控管理中心化粪池处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升压站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废蓄电池装入储存容器中后依托甘谷古坡风电场集控管理中心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主变下方设置5m3储油池,建设1座容积为40m3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排入事故油池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升压站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为100μT的要求。 | \ | \ |
2 | 甘谷白石45MW分散式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及对端间隔工程 | 甘谷县古坡境内、武山县洛门镇境内 | 项目为新建项目,线路起点位于甘谷县古坡境内,终点位于武山县洛门镇境内,工程内容主要为新建甘谷白石45MW分散式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宁远东330变110kV单回架空送电线路,线路长度为26.726km,新建铁塔87基,含直线塔38基,转角兼耐张、终端塔49基,其中与甘谷古坡5万千瓦风电场等二个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共用一基双回路终端塔,工程塔基永久占地面积约1966m2;本期扩建宁远东330kV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一回,占用110kV配电区自南向北第6出线间隔,站内施工,不新增占地,本期不新增含油设备,事故油利用前期事故油池收集。项目总投资397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6万元。 | 施工中严格落实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管理;施工区域开挖面及时平整,临时堆土安全合理堆放,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废水综合利用;施工中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110kV架空线路段运营期产生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项目110kV单回输电线路导线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6.0m,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7.0m,变电站和线路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为100μT,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的要求。 | \ | \ | ||
3 | 甘谷古坡5万瓦风电场等二个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 甘谷县古坡镇境内 | 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甘谷县古坡镇境内,新建110kV交流输电线路,全线采用单回架设,线路起始于甘谷古坡5万千瓦风电场、秦州杨家寺5万千瓦风电场2个项目合建的110kV升压站,最终汇入甘谷白石45MW分散式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单回架空送电线路长度为约6.82km;共建28基铁塔,含直线塔15基,耐张、终端塔12基,与甘谷白石45MW分散式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及对端间隔工程共用双回路终端塔1基;工程塔基永久占地面积约491.55m2。项目总投资105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万元。 | 施工中严格落实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管理;施工区域开挖面及时平整,临时堆土安全合理堆放,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废水综合利用;施工中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110kV架空线路段运营期产生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项目110kV单回输电线路导线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6.0m,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7.0m,线路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为100μT,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的要求。 | \ | \ | ||
4 | 张家川县现代农业产业园(肉牛)中部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 | 张家川县刘堡镇米家村 | 甘肃恒 (略) | 兰州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张家川县刘堡镇米家村,占地面积51.2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饲草区、粪污区、生活办公区四部分及相应的设施建设,新建标准化钢结构牛棚3座、运动场2个、兽医室1间、精料库1间、青贮窖3座、隔离牛舍、牛粪暂存间、黑膜发酵系统、钢架结构干草棚、安全填埋井等。项目建成后年存栏育肥牛3000头,年出栏肉牛9000头。项目总投资7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6万元。 | 1.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期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运营期养殖场废水主要为尿液、牛舍冲洗水及生活污水等组成,废水采用黑膜厌氧发酵工艺处理,处理后的沼液用作农肥。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落实好牛舍、粪污管道、医废暂存间、沼液储存池、黑膜发酵池、安全填埋井等区域防渗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 2.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得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牛舍采取干清粪工艺,定期进行机械通风,并喷洒生物除臭剂;牛粪暂存间安装一套生物除臭装置,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收集,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NH3、H2S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黑膜发酵池通过加强池体密闭、喷洒除臭剂、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降低无组织恶臭污染物的排放;发酵池产生的沼气经脱水脱硫净化后部分用于食堂燃料,剩余沼气火炬燃烧;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要求后,通过专用的排烟管道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限值要求。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设施,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期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牛粪送至牛粪暂存间暂存,最终牛粪、沼渣一起由有机肥生产企业拉运生产有机肥,牛粪拉运做到日产日清;沼气脱硫装置产生的废脱硫剂由厂家统一回收处置;病死牛运至厂区安全填埋井安全填埋;购买饲料和各种添加剂等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全部外售回收利用;牛疫病防治过程产生的药品废包装材料、废注射器、废容器、过期药品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运至乡镇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 \ | 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电话:0938-*(传真)、*,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