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涞源县水毁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程第二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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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涞源县广平大街2号涞源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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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涞源县水毁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程第二批 | (略) 涞源县8个乡镇 | 涞源县 (略) | 河北 (略) | 建设内容: 本次水毁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程第二批涉及涞源县8个乡镇共涉及8 (略) ,道路建设总长0.917km。项目主要建设内 (略) 损坏挡墙、路基、路基边坡、 (略) 面进行修复;对8座桥梁进行重建,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板结构,下部结构采用桩基础或扩大基础。 项目投资:总投资2319.#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3.66%。 |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计、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等要求; (1)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施工的相关规定,采取有效的抑尘、降噪措施,产生的固体废物严格按照类别及时清 (略) 置。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是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在采取 (略) 的清扫、养护等措施后,可最大程度降低运营期汽车尾气 (略) (略) 域环境空气的影响。 (3)废水:本项目 (略) 路面径流污染物,路面径流污染物浓度较低,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通 (略) 交通管理、养护工作、在敏感点附近安装限速/减速、夜间禁止鸣笛等警示牌;道路机动车道两侧、 (略) 两侧敏感建筑物之间设置隔离绿化带;临近敏感建筑物及 (略) 住宅采用外窗体隔声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5)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 (略) 路面垃圾,包括零星渣土、树枝、落叶、行人丢弃的垃圾等,由环卫部门定 (略) 置。 (6)生态影响:本项目建设不新增占地,不改变项目占地类型及功能;项目建成后原有生态廊道可得到恢复,区域生态环境可维持现有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