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8-* *
投诉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36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3月5日拟批准的一般类建设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 基本情况及措施 |
1 | 生物质燃料生产加工项目(重新报批) | 开江县新宁镇桥亭村三组 | (略) 大 (略) | 四川达 (略) | 本项目系原“生物质燃料及竹(木)炭加工生产项目”在建设阶段发生重大变更后而成的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系租赁开江县富邻洗选厂闲置的厂房及办公生活设施进行建设生物质燃料加工生产线。安装破碎机、粉碎机、颗粒机、输送带等生产设备, 安装旋风机、袋式除尘器等环保设施设备,利用开江县境内及其周边的秸秆、木材边角料、锯末、碎木片、废建筑装修材料、园木修枝废料等原料生产生物致密成型燃料。建设规模:本项目具有 6500 吨/年的生产能力。 一、 施工期 1、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通过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进行适当的加湿处理,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无施工废水产生。 生活污水依托已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通过选取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操作等,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能减轻对外界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无回收价值的建筑废料统一收集后,运输至合法堆场堆放。生活垃圾转运自当地村镇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收运处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1、 废气 本项目破碎、粉碎、造粒工序分别用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厂房内进行无组织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没有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和基座减振,对进入厂区车辆限制行驶速度并禁止鸣笛等措施,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返回生产工序重新加工;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转运至当地村镇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处置和综合利用,其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的控制,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有一定的环境风险,只要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发生的概率很小,其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本项目于2024年1月29日在开江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备案变更(备案号:川投资备【2204-*-04-01-*】FGQB-0086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