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略) 集团乌鲁木齐维抢修中心生产用车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FA-XBGD-*
招标人:乌鲁木齐应急抢险中心
代理机构:中经 (略)
项目规模:根据公司2024年8月物资采购计划,乌鲁木齐维抢修中心需采购用于日常生产和抢险越野车7辆(资金来源:项目投资)。该项目物资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计划交货期40天。计划到货地 (略) 新市 (略) 1299号乌鲁木齐维抢修中心。
标段编号:PAC-XBGD-*
文件发售金额(元):*
标段内容:根据公司2024年8月物资采购计划,乌鲁木齐维抢修中心需采购用于日常生产和抢险越野车7辆(资金来源:项目投资)。该项目物资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计划交货期40天。计划到货地 (略) 新市 (略) 1299号乌鲁木齐维抢修中心。
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1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的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2、财务要求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 2 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所有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1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企业无需提供。 3、信誉要求 (1)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2)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中国”(http://**.cn)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以评标现场查询“中国 (略) ”(http://**)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4)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影响其履约能力的相关诉讼及仲裁案件。(须提供承诺函) (5)被列 (略) 及其所属企业供应商黑名单、限制投标产品交易资格、考评不合格或所投产品被通报为质量不合格产品等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评标现场提供的资料作为评审依据) 4、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 (略) ,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应急抢险中心
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0991-*
电子邮箱求:None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 (略)
联系人:马星可、马治祥、施文辉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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