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苏农林 (略) 本部校区 (略) 服务项目公开招租 | 项目编号 | N0117FCZ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1-2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13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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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1-20 | |||||||||||||||||||||||||||||||||||||
评估机构 | 江苏天圣房地产土地 (略) | |||||||||||||||||||||||||||||||||||||
租金底价(元) | *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江苏农林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3P 法定代表人:潘永圣 经济类型:行政事业单位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 (略)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江苏农林 (略) 党委会会议纪要2023年23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农业农村厅 |
特别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 (略) (略) 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 (略) 提供房屋场地约400㎡(内含仓储用房80—100㎡),具体以现场踏勘为准,由承 (略) 要求设计 (略) , (略) 的运营和管理服务,满足师生员工多元化的购物需求与服务体验。 四、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采用2+1模式,第一轮2年,合作期满,期间*方对*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年度综合测评,测评均合格则可续签1年合同; 五、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六、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七、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八、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九、税金、工商管理、卫生、防疫、文化、消防、水电费、卫生费等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水电费由出租方根据学校有关价格标准收取。 十、签订合同时,承租方应在出租方要求的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年租金的10%)。 十一、房屋租赁用途: (略) ,经营范围:包括日杂用品、服装、办公用品、玩具、书店、体育用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净菜、水果、冷饮、生鲜等,不得经营自制食品(关东煮、茶叶蛋、粽子、煮玉米、烤肠、奶茶、营养粥等);禁止向师生销售烟酒及酒精类饮料;不得经营或联营台球、网吧、歌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家用电器、医药用品等项目。 (略) 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周边2公 (略) 连锁店,商品价格更新及时。服从出租方校内安全、价格、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本标的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 |
标的交割 |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经营方,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选;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以挂靠、合作的形式参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经营方承担;; 3.参加本次招租投标之日起前三年内不得有因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或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受过行政主管单位处罚或存在犯罪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违反本条参与招租的,一经发现,取消一切资格(包括取消承租、经营资格,出租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4. 承租方需对经营范围、销售产品质量、价格、增值服务和用人要求做出承诺。 (1)提供优惠政策或特色增值服务: ① 承诺利于开学季、双11、双12、618、国家法定节假日等定期开展打折优惠活动。 ② 承诺支持学生创业项目、学生文娱活动,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等。 ③ 提供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进场、退场计划及相关承诺。 ④ 公布投诉电话、邮箱、微信号等,有改进方案、反馈流程及反馈时间。 (2)承租方企业用工规模须满或超过200人,且近三年有在其他高校或企事业单位合作的业绩; (3)承租方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3年以上高校或 (略) 管理经验; (4)本项目员工配置合理; (5)承租方承诺承租后将为本 (略) 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场所责任险; (6)租赁期间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且不做任何补偿。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联系人:夏飞 联系电话:*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11-29 至 2023-12-13 17:00:00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 (略) (略) (E交易平台)(http://**.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书面材 (略) (略) ( (略) 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一)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承诺函; 4、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1)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表; (2) 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及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食品经营许可证; (4)提供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连续5个月份依法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险的凭据的复印件; (5)提供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在意向承租方的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材料,提供学历证书,加盖公章; (6) (略) 员工配置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人数、名单、岗位分工、年龄、身份证、学历、从业年限、从业证明、健康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并盖章)。 (7)提供参加本次报名承租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对本项目公告“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所有条款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 5. 邮箱信息及开票信息; 6. 转让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 (略) (略) 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三、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四、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 (略) (略) 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金额:*元整,按照系统提示交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租赁/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
服务费 | 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产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杨女士 |
咨询电话 | 025-*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咨询地址 | (略) 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400-828-9082,025-* | |
其 他 | 传真: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