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德凤仪湾位于琳琅大道北三段66号。仪陇县陇城基 (略) 申请分期(7#至17#住宅)规划条件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文件之规定,对其分期(7#至17#住宅)规划条件核实进行公示公布,公示公布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6日。公示公布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 (略) 书面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公示公布无异议后,我局对其进行分期(7#至17#住宅)规划条件核实。
联系电话:(0817)*、*
仪陇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