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湖北 (略) 年产*件汽车轮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件汽车轮毂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南漳县经济开发区名泰机电(农机)产业园内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万元,不新征土地,不新建构筑物,利用已租赁的名泰机电(农机)产业园内的35#厂房进行生产,购置加工中心、车床等机加工设备,依托现有的涂装生产线及辅助配套设施,项目投产后,可年产汽车轮毂*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 (略)
地址: (略) 南漳县经济开发区名泰机电产业园综合办公楼一栋
联系人:汪经理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襄阳 (略)
地址: (略) 襄 (略) 18号大学科技园4楼401室
联系人:冯总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与承担环评工作的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等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公示时间:至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