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阳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水稻机收秸秆还田作业补助面积及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阳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24〕10 号), (略) 乡镇政府(街道办)对各项目实施单位作业完成任务情况和作业质量进行了全面验收,县 (略) 、县供销社在各乡镇验收合格的基础上邀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县级验收,现就凤阳县天津 (略) 等3家服务主体,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水稻机收秸秆还田作业)补助面积及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并以书面形式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
联系电话:0550-(略)
联系人:王倩倩
邮箱:*@*q.com
附件:凤阳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水稻机收秸秆还田作业补助面积及补助资金明细表
凤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