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土建CTTJ03标段灵溪镇双溪村施工便道2临时用地批后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以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8号)的文件精神,经审查,对温州 (略) 实施的苍南至泰 (略) 土建CTTJ03标段灵溪镇双溪村施工便道2临时用地项目予以批准,临时用地面积7159平方米(具体位置和范围见勘测定界图),使用期限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7年11月14日止,现予以公布。
临时用地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超审批范围、未批先用、擅自改变用途、修建永久性建筑物、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违反土地复垦规定等违法行为,请向属地自然资源所反映,依照法 (略) 理。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 0577—*)
苍南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