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405-*-18-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揭西县良田乡嶂上村宫嶂线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揭西县良田乡嶂上村宫嶂线改造工程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揭西县良田乡嶂上村宫嶂线改造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揭西县良田乡下村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2023年度、2024年度“ (略) 补助资金(2023年交通运输部固定资产投资资金和揭西县2024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略) 线全长4.011km,主要工程量有:浇筑20cm厚水 (略) 面*㎡,浇筑排水边沟2600m,安装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1.99m,设置交通标志104套。 揭西县良田乡嶂上村宫嶂线改造工程施工。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为准。 | |||
招标内容 | 揭西县良田乡嶂上村宫嶂线改造工程施工。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2月,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7所列相应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略) 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 (略) 理。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 (略) 理。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7 投标企业须在广 (略) ( (略) (略) )网上进行投标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 (略) 络地址 | 广 (略) http://**#/44/index)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1.招标文件于2024年12月20日发出,投标人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5日自行登录“广 (略) (http://**)-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业务系统模块-投标登记-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此时间内在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领取招标文件,错过时间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一经在广 (略) 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及图纸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 (略) 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23:59:59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23:59:59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 1月 10日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数字证书登录广 (略) http://**#/44/index) (略) (略) ,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并保存到“ (略) (略) ”。如果 (略) 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1月30日9时30分。 3 逾期导致不能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开标时间 | 2025 年1月 30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略) (略) 揭西分中心(广 (略) - (略) (略) 远程开标)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 (略) 、广东省招标 (略) | |||
招标人 | 揭西县良田乡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揭西县良田乡下村 | |
招标人联系人 | 曾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新河村 (略) 22栋7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袁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3-* | |
招标监督机构 | 揭西县 (略) | 联系电话 | 0663--*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7 附件3:评标办法 |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 | 主要工程项目 |
1 | 起点桩号为K1+000,终点桩号为K5+010.66 | 4.011km | (一)建设规模 (略) 线全长4.011km,主要工程量有:浇筑20cm厚水 (略) 面*㎡,浇筑排水边沟2600m,安装钢混凝土圆管涵21.99m,设置交通标志104套。 (二)技术标准 1.公路等级: (略) (路基、路面宽度按 (略) 技术标准); 2.设计时速:20km/h; 3.路基宽度:7.5m, (略) 段9.0m; 4.路面宽度:6.5m, (略) 段8.0m; 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等标准、规范的规定要求。 |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7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下同)的复印件,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 (略) 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信息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元人民币; |
注:1、企业净资产是按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最新年度(即2023年度)数据计算得出。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财务信息以投标人提供的“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所填的信息截图为准。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信 (略) 页打印件,且规定年份的财务数据结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年份进行计算评审。“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填数据应与信息截图的数据一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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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内成功完成: 类似工程至少1个标段,且累计里程不少于4km。 |
1、本附录所要求的业绩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
2、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按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 (略) 页截图体现其完成的工作量认定,无法界定其完成的工作量,此业绩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总包已建业绩(不包括劳务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 (略) 页截图 (略) 页打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等栏目在内的项目 (略) 页截图 (略) 页打印件。除网页截图 (略) 页打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 (略) 页截图复印件或 (略) 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近五年是指:2020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5、“类似工程”是指新建或改(改造及改建)、 (略) 施工项目。在采 (略) 项目完工业绩时, (略) 等级改(改造及改建)、扩建中的新建桥梁或隧道工程业绩也应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在最新年度 (略) 工程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 D 级; 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 (略) 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 |
注:1、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款的规定。
2、投标人应根据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八、资格审查资料 (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
表”填写情况说明。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6个月,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略) 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主管类似工程技术工作岗位6个月,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B类证书。 |
注:1、资格要求的人员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均应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2、主管技术工作指: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质检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经验累计时间、主管类似工程技术工作岗位经验累计时间统计至月,计算时尾数如不少于15天的按1个月计,不足15天部分不计。
3、类似工程:是指新建或改(改造及改建)、 (略) 施工项目。在采 (略) 项目完工业绩时, (略) 等级改(改造及改建)、扩建中的新建桥梁或隧道工程业绩也应认可。
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同时附①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和项目总工
(以及备选人,如有)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5 或者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所提出的各项指标(即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个人业绩”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 (略) 页打印件;②建造师注册证书 (略) (略) 上公 (略) 页截图 (略) 页打印件;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交通 (略) 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公 (略) 页截图 (略) 页打印件;④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参加社保的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
建造师注册信息以②的证明材料为准,安全生产考核信息以③的证明材料为准。
除上述资料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如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如有)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如有)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按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质检工程师 | 1 |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累计3年从事施工经验。 |
计划工程师 | 1 |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累计 3 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造价人员证书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
道路工程师 | 1 |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累计3年从事施工经验。 |
测量工程师 | 1 | 工程师,累计 3 年从事工作经验。 |
试验工程师 | 1 | 持有行政主管部门 (略) 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累计 3 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
财务负责人 | 1 | 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2 |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累计 3 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
资料员 | 1 | 资料员,累计3年从事类似工作经验。 |
注:附录 6 所要求人员须按投标文件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中标人在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
的人员。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1 | 平地机 | ≥180KW | 台 | 1 |
2 | (略) 机 | ≥18T | 台 | 2 |
3 |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 / | 台 | 2 |
4 | 装载机 | ≥2m3 | 台 | 2 |
5 | 挖掘机 | ≥1.0m3 | 台 | 1 |
6 | 推土机 | ≥165KW | 台 | 1 |
7 | 自卸汽车 | 1 0m3 | 台 | 2 |
8 | 载重汽车 | 15t以上 | 辆 | 3 |
9 | 水泥混凝土自动计量拌合楼 | ≥120m3/h | 套 | 1 |
10 | 稳定粒料拌和设备 | ≥500t/h_ | 座 | 1 |
11 | 水泥砼滑模摊铺机 | 一次性摊铺宽度≥12m、带DBI装置 | 台 | 1 |
12 | 基层摊铺机 | 一次性摊铺宽度≥7.5m | 台 | 1 |
13 | 吊车 | 大于12T | 台 | 1 |
14 | 放线设备 | 台 | 1 | |
15 | 热熔釜 | 台 | 1 | |
16 | 自行式热溶划线机 | 25kw | 台 | 1 |
17 | 底漆高压喷涂机 | 台 | 1 |
注:1、附录7所要求设备须按投标函的格式承诺。
2、招标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或调整相应的施工设备。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双信封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按招标文件规定被认定为最新年度 (略) 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 AA 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A 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 A 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 A 级投标人、B 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 B 级投标人】; (2)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 3.4.1款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的其他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如投标人不具备拟分包工程所需的某专项工程相应资质或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 (略) 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14)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及最高评标限价(如有)。 (4)投标总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A):40分 主要人员(B):25分 其他因素 (C) 技术能力:20分 履约信誉:15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的评审: (1)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一暂估价一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因此种情况被否决;或当因此种情况被否决部分投标人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竞争不足的情况出现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时,按全部实际数量)通过详细评审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 因素 | 评分 因素权重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 (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总体施 工组织 布置及 规划 | 12分 | (1)对项目的基本情况了解全面、准确,施工总体布置规划、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按《 (略) 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及《广东 (略) 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指南》执行,得9.6~12分(满分分值的 80%~100%); (2)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施工总体布置规划、施工进度计划基本可行,得7.2~9.6分(满分分值的 60%~80%);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7.2分(满分分值的 60%)。 |
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16分 | (1)对项目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认识分析透彻,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采用“四新”技术,制定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重点突出的,按《 (略) 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及《广东 (略) 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指南》执行,得12.8~16分(满分分值的 80%~100%); (2)对项目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认识基本到位,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基本可行,重点较为突出的,得9.6~12.8分(满分分值的 60%~80%);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9.6分(满分分值的 60%)。 | |||
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 12分 | (1)能够准确预判分析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目标实现的主要影响因素,拟采取预防保证措施针对性强、科学有效,重点突出的,按《 (略) 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及《广东 (略) 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指南》执行,得9.6~12分(满分分值的80%~100%); (2)对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等风险有一定认识,预防保证措施基本可行,重点较为突出的,得7.2~9.6分(满分分值的60%~80%);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7.2分(满分分值的60%)。 | |||
2.2.2 (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1)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的最低要求)时,得9分; (2)每担 (略) 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工作经验的,加6分,最多加6分。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分 | (1)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的)时,得6分; (2)每担 (略) 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工作经验的,加4分,最多加4分。 | |||
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20分 | (1)投标人获得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鲁班奖、詹天佑奖,主编或参编过国家标准,每项加5分; (2)投标人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行业或地方(指省级)标准,每项加5分; 注:本项累计加分最高20分,同一事项按较高分只计一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 |
履约信誉 | 15分 | 1.信用等级分值(10分) AA、A、B、C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10、9.5、8.9、7.3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应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2.履约情况(5分)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 (略) 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的,扣5分/次; (2)广东省交通运输 (略) 罚的,扣3分/次; (3)招标项目所在 (略) (略) (略) 罚的,扣1.5分/次。 (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正式约谈的,扣0.1分/次。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 (略) 罚或正式约谈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
1 |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其他因素等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时,按全部实际数量)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 评标组织 1.2.1 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 1.3 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 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初步评审:包括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其他因素等分别评审打分,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的,按全部实际数量)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 (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价;(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按照第二信封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3.2.2 |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3.2.2项修改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
3.2.3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3.2.3 项细化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除履约信誉、技术能力得分外,投标文件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采用取消同一评委对同一标段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1名评委评分分值(若有2名或以上评委技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时,则取消其中1名评委的所有评分,具体办法如下),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取消其中1名评委所有评分的办法一(依次按照以下流程):(1)对比上述出现技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的评委的次大差值(次大差值=某一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最高分-该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次低分),取消次分差值最大的评委所有评分;(2)如次分差值仍相同,则按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取消1名评委评分。 示例:同一评委对 5 名投标人技术评分总分分别为:6.65(最高分)、5.88、5.11、4.90(次低分)、4.55(最低分),则其最大差值为 2.1、次大差值为 6.65-4.90=1.75)。 若方法一无法取消即采用取消其中1名评委所有评分的办法二:按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取消1名评委评分。 |
3.6 | 3.6.2项(2)目末增加以下条款: g.当一家以上投标人评标价相同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标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 h.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增加3.6.3项:: 3.6.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 (略) 理。 |
3.9 | 增加3.9.3-3.9.7项: 3.9.3 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1)已被推荐为某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失去其在本次招标中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2)按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定各标段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投标人在多个标段都排名第一,将确定该投标人为最高投标限价较高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自动失去在本次招标中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标段的综合排名名次高者自动上升为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 3.9.4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全部投标。 3.9.5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6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他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3.9.7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款包含在以下条款: (1)招标公告第 3 点 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须知 1.4.3 项、1.4.4 项、1.4.5 项、1.11.1 项、1.12.2 项、 3.4.2 项、3.5.11 项、3.6.1 项; (3)本评标办法的否决条款。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2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2.2.2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 2.2.2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3.2.4 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 (略) 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