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答疑具体内容如下:
1、因业绩信誉要素表中:1、类似工程业绩;2、企业获奖情况;4、全过程管理咨询机构主要人员, (略) 注明(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请问:关于资格审查要素表第11条企业业绩备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可否变更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如为联合体投标,请问投标文件中除了在交易系统中提供的加盖各方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以外,投标文件其余需盖章的地方均联合体主办方盖章就可以了?
答:是的。
3、资格审查要素表中“1、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或港澳企业决策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港澳企业投标授权书)”的备注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负责投标活动的被授权委托人应同时获得联合体各方授权。”
《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在招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格式要求,请问是否参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编制填写?还是《港澳企业决策授权书》就是《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如为联合体投标,港澳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方,投标文件如已提供《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港澳企业投标授权书》后,《港澳企业决策授权书》是否仍需提供?
答: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是指《港澳企业决策授权书》,港澳企业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港澳企业决策授权书》和《港澳企业投标授权书》格式编制即可。
横琴粤澳深 (略) 规 (略)
(略) 公评 (略)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