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区分行本部食堂食材供货商选型入围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TH2023-QF0008-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区分行本部食堂食材供货商选型入围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20 万元/年,招标人为 (略) 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入围 2 家供应商,为我行新疆区分行本部食堂提供食材。采购范围为蔬菜、粮油、 肉类、鱼类、蛋禽类、冰鲜类、副食、调味品、牛奶、水果等。具体采购品种、数量以实际 需求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区分行本部食堂食材供货商选型入围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区分行本部食堂食材供货商选型入围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是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有能力提
供合同项下所需货物及服务;
2.供应商须有固定营业场所;
3.供应商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肉类产品须提供进货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鱼肉、禽类需提供进货方近期《检疫检验合
格证》,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卫生标准;
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近三年无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记录,拟派 往本项目团队成员需提供符合食品工作人员《健康证》;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经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 报告);成立不到一年供应商可不提供;
6.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的书面声明;
7.信用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 http://**.cn 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需 提供《信用报告》;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 《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cn/ 《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查询截图;
(4)中 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 罚期内的)》的网页查询截图;
(5)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 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 判文书网(http://**.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6)由采购 人通过企查查 APP 等系统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违纪等行为,通过招标方内部反洗钱系统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制裁背景调查工作;如有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8.供应商近三年(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今)相关业绩不少于 1 项;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0.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1.已被 (略) 按照本单位供应商管理办法处罚列入“禁入名单”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 年04月23日 10 时 00 分到2023年04月28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5 月 06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天合新 (略)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5 月 06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天合新 (略) 会议室
七、其他
1.入围期限:3 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2.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东风路 1 号,中国银行新疆区分行职工食堂;
3.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 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肉类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鱼肉、禽类检疫检验合格证;近三年无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记录书面声明;本项目团队拟派成员的《健康证》;2020、2021、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信用报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网页查询截图;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截图;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cn/)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 1 项)至新疆天合新 (略) 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地 址:新 (略) 天山区东风路 1 号
联 系 人:付梅
电 话:09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合新 (略)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立井街 198 号 9 号楼 11 楼
联 系 人: 马龙、徐钰雯、朱春华
电 话: 0991-*
电子邮件: *@*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