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 (略) 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及中医康复综合楼项目2016年8月开工建设,2022年8月,项目全部竣工。 (略) 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上述工程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皇甫谧养老服务中心新建至灵台县西城区,建设规模按床位300张,年诊疗康复门诊量22.5万人次。项目建设选址在灵台县西城区,总用地面积73.27亩(48849.3㎡)。建成一所集老年人诊疗康复、养生、养老保健为一体的功能齐全的养老服务中心。本次工程建设建筑面积1920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075㎡,地下建筑面积4130㎡;
皇 (略) 中医康复综合楼新建至灵台县西城区,建设规模按床位300张,年诊疗康复门诊量22.5万人次。项目建设选址在灵台县西城区,总用地面积73.27亩 (48849.3㎡)。建成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功能齐全的二级*等综合性现 (略) 。本次工程建设建筑面积1589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490㎡,地下建筑面积1400㎡。
2016年12月,甘肃经纬 (略) 编制完成了《灵台县皇甫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灵台县 (略) 中医康复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1月17日, (略) 环境保护局以(平环评发【2017】6号)文件《关于灵台县皇甫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及(平环评发【2017】5号)文件《关于 (略) 中医康复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予以批复。
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1.81亿元,其中环保概算投资24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4%;中医康复综合楼项目总投资5672.21万元。其中环保概算投资59万元,占工程项目总投资的1.04%。由于中医康复综合楼项目的废气、废水、固废皆依托皇甫谧养老服务中心原有工程。故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和中医康复综合楼项目实际总投资2.37亿元,实际环保投资601.9万元,占工程项目总投资的2.54%。本次验收范围与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范围一致。
2023年4月19日,灵台县 (略) 根据《灵台县 (略) 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及中医康复综合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环保部门审批等要求,召开了灵台县 (略) 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及中医康复综合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灵台县 (略) )、 (略) 生态环境局、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甘肃馨 (略) )及3名特邀专家组成。
项目按照环评要求及环境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重大生态破坏,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均未发生重大变动。落实了相应的环保设施,试运行正常。试运行期间运行工况达到75%以上,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满足相关标准限值,污染物达标排放,具备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二)验收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具体联系方式
验收检测单位:甘肃馨 (略)
联系地址: (略) 西峰区兰州东路米堡苑6排4号邮编:*
联系人:杨工
电子邮箱:*@*q.com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名称:灵台县 (略) 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及中医康复综合楼项目
地址:灵台县西城区
联系人:李院长电话:*
(三)验收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踏勘现场、编制验收检测方案、现场检测、编制验收检测报告、请验收专家评审。
主要内容:工程主要内容、工程环保设施及环保投资、环保设施的现场检测内容、现场检测结果、验收结论及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时间
现诚邀受上述项目建设影响的周边居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员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为二十个工作日,感谢您的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通过电话及邮件的形式与验收单位和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您的意见与建议。
灵台县 (略)
2023年4月25日
4.11批注Z灵台县 (略) 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及中医康复综合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