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
我单位现发布《采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供应商的询价公告》,自发布公告起,接收相关投标材料(相关资料经办人必须实名落款,加盖公章后使用密封袋装,并在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截止收件日期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超过日期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请送至: (略) 宝安区新安街 (略) 86 (略) 3栋103。
有意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详情请致电咨询,联系人:邓工,电话:0755-*、0755-*。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附件: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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