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林业局:
《关于要求审批饶平县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二期)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推动我县林业和绿色经济的发展,项目实施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条件,促进生态状况的改善,促进生态旅游的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回暖。因此,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2402-*-64-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饶平县黄冈镇新丰镇、新塘镇、三饶镇、建饶镇、汤溪镇、浮山镇、浮滨镇、樟溪镇、钱东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面积*平方米,其中低质低效桉树林优化*平方米,松线虫危害松林优化*平方米,低质低效林分优化*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林地清理、整地挖穴、施肥、种植苗木、抚育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8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851.*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2024年绿美广东六大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第二条第(一)款,项目单位发布招标公告前,应按规定在“广东省招标 (略) ”发布招标计划,相关信息与“粤公平”等平台实时共享。
八、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
九、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