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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公 告
(2024)川01执恢241号之三
本院定于2024年11月10日10时至2024年11月11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 (略) (略) 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情况
拍卖财产 | (略) (略) 迎宾大道1688号1幢6楼的商业房屋337套(建筑面积3826.94平方米) | |||
起拍价:924.#元 | 保证金:184.#元 | 加价幅度:#元 | ||
财产权利人 /被执行人 | (略) | |||
申请执行人 | (略) 成都金牛支行 | |||
财产位置 | (略) (略) 迎宾大道1688号 | |||
不动产权证号 | 川(2020)乐 (略) 不动产权第#号(详见评估报告) | |||
评估价值 | 1651.#元 | 建筑面积 | 3826.94平方米 | |
规划用途 | 商业服务 | 总楼层 | 共 7 层,(含地下 1 层) | |
所在楼层 | 6层 | 本公告拍卖房屋数量 | 337套 | |
占有使用情况 | 空置状态,本院已于2024年8月27日张贴腾退公告。 | |||
备注 | 拍卖财产未见房号且部分商业房屋已进行重新 (略) 打通使用。 |
拍卖财产其他情况说明:
1、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 (略) 成都金牛支行书面申请, (略) 络询价评估系统随机选取并委托四川国通土地房 (略) 对案涉抵押物被执行人 (略) 名下位于乐 (略) 迎宾大道 1688 号 1 幢地下 1 层的 280 个地下车位房地产及 1 楼 1167 套、3 楼 183 套、6 楼 337 套的商业服务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
四川国通土地房 (略) 2023 年 9 月 21 日作出川国通房估字(2023)第 0425 号房地产评估报告(报告详见附件),载明评估认为案涉抵押物中, (略) (略) 迎宾大道1688号1幢地下1层的280 个地下车位价值为1654.#元(建筑面积:#.7平方米)、1 楼 1167 套商业房屋价值为#.#元(建筑面积#.34㎡)、3 楼 183 套商业房屋价值为3639.#元(建筑面积5385.78㎡)、6 楼 337 套商业房屋价值为1651.#元(建筑面积3826.94㎡)。
2、经核实,本案拍卖标的物所在为家居建材综合商业楼,地上 6 层,地下 1 层,共7层,部分已出售。本案拍卖范围的商业房屋部分出租、部分空置,部分商业房屋已进行重新 (略) 打通使用的情况。本院经申请执行人四川银行成都金牛支行提交的整体分层拍卖申请资料确认,申请执行人请求对案涉抵押物中的1967套按整层现状拍卖,本公告拍卖标的为其中6楼的商业房屋337套(清单见评估报告)。
二、竞买特别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为按现状拍卖,标的物状况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亲自审查、了解、核实拍卖标的实际情况,调查拍卖标的瑕疵,审慎参加竞买。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充分了解和确认,自愿接受拍卖财产的一切瑕疵(含未披露的瑕疵),自愿承担所有交易风险。本公告提供的图片视频资料仅供参考。
2、拍卖成交后,本院将向不动产登记机关送达执行文书。 (略) 出具的成交确认书、成交的执行裁定书和有效身份证件,15日内自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权属转移手续。
3、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可能产生契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类别税费,最终类别以实际产生为准)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分别承担。房屋产权办理过程中,应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在过户完成1 (略) 提交相应的退税申请。申请退税时,应一并提交垫付税票原件和付款相关证明资料, (略) 审核后可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退税的,该费用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买受人承担后可向原权利人依法行使追偿权。
4、拍卖房屋交付,如存在面积差额,视为拍卖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是否存在欠缴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情况,请自行核实。如存在欠缴物业管理费等费用,需要补缴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承担后可向原权利人依法行使追偿权。
5、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定情形下,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在拍卖过程中中止或终止拍卖。由此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院不负责赔偿、不另行释明。中止拍卖、变更拍卖时间的,本院 (略) (略) 另行发布公告。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竞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加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拍卖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 (略) 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前述(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委托竞买、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办理
本次拍 (略) (略) 竞价,竞买人如未 (略) 账户,需要 (略) 账号,也可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须在2024年11月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 (略) 审核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委托 (略) 确认而参加竞买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与竞买人个人行为。
需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在2024年11月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人身份资料原件、优先购买申请书、优先购买权证明资料原件)。法院审核确认并在系统录入优先购买资格后,方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五、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 (略) 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竞买人应提前与四川 (略) 预约看样,该公司将统一安排时间组织实地看样。标的咨询及看样预约电话:400-892-2278;标的物相关情况咨询、组 (略) 拍辅助服务工作,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首尔迪拍卖”进行自助预约看房(样),或拨打咨询电话:400-892-2278了解更多拍卖详情。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
拍卖竞价前竞买人 (略) 登录账号和通过实名认证,并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将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 (略) (略) 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略) 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七、竞拍方式
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拍卖时间截止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拍卖活动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拍结束。竞拍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即为拍卖成交价。
八、竞拍成功确认及公示
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的《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成交价格等信息。
九、拍卖价款缴纳及标的物交付
网络拍卖竞价成功后,竞买报名时冻结的保证金将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4年11月26日前将拍卖成交其余价款(拍卖成交价格扣除保证金后的差款) (略) 指定案款账户(账户名称: (略) (略) 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 (略) 成都新华支行,银行账号:6232 8138 0000 3959 767 )。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系统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将拍卖成交款项交齐后应 (略) ,并在2024年12月3日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尾款缴纳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0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如买受人因客观原因 (略)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成交手续,需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 (略) 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 (略)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成交手续。
本院将在确认成交的执行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办理财产交付手续。买受人应当在收到确认成交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该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权属转移相关手续。
逾期未办理财产权利相关手续的,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及可能发生的标的物损毁、灭失等风险由买受人独自承担,本院概不负责。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公告规定的付款期限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略) 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 (略) 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文书送达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 (略) (略) 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变更送达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 (略) 联系确认。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真实不准确,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公告附件清单
1、川国通房估字(2023)第 0425 号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四川 (略) ,联系电话:400-892-2278。
(略) 服务热线:400-822-2870
监督电话:028-#(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
法院地址: (略) (略) (略) 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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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