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推动我县地名管理服务和地名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经过乡镇申报,县民政局组织地名、文史等方面专家调研、评审后,现将拟纳入县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向社会公示。
一、百年古镇:清溪镇
二、古建筑和遗址遗迹:九襄石牌坊、清溪文庙
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4年8月14日至8月27日),如有异议,请向县民政局反映。
联系人:张诗意
联系电话:0835-*
汉源县民政局
2024年8月13日
广大人民群众、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推动我县地名管理服务和地名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经过乡镇申报,县民政局组织地名、文史等方面专家调研、评审后,现将拟纳入县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向社会公示。
一、百年古镇:清溪镇
二、古建筑和遗址遗迹:九襄石牌坊、清溪文庙
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4年8月14日至8月27日),如有异议,请向县民政局反映。
联系人:张诗意
联系电话:0835-*
汉源县民政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