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海丰县虎头沟水闸重建工程 |
| (略) 海丰县东关联安围海堤上(桩号11+825) | | 3204.02 |
| 海丰县水务工程事务中心 | | 刘海祥 |
| 3583.28 | | 34.24 |
| 2025-09-01 |
| 新建 |
| |
| (1)虎头沟水闸是一座具有排涝、挡潮功能的中型水闸,位于海丰县东关堤桩号11+825m 处,虎头沟水闸工程任务为挡潮、排涝、交通等,为Ⅲ等工程,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确定虎头沟水闸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闸门的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2)该水闸为三等工程。建筑物级别:主要建筑物为3级,包括水闸、连接堤防;次要永久建筑物为4级,包 (略) 、 (略) 及坝区附属设施;临时建筑物为5级。洪水标准及潮水标准:防潮标准取用 50 年一遇设计,排涝标准取用 10 年一遇 72h 暴雨产生的洪水三天排至正常水位。(3)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闸室,启闭室,交通桥,上游铺盖,下游防冲,管理房,左右岸连接堤等部分。(4)水闸结构为开敞式闸孔,共五孔,每孔净宽 6.0m,总净宽 30m,中墩厚度为 1.20m,边墩厚度为 1.00m,水闸总宽 36.8m。闸室长 14.5m,上游铺盖长 12m,下游消力池长 16m。(5)本工程建成后,调洪最大过闸流量:262.13m3/s;防潮水位(50年一遇潮水):1.92m。 |
| | | |
| 有环保措施: 扬尘采取洒水抑尘、堆场遮盖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 其他措施: 施工机械及车辆排放的燃油废气采取注意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并在机械设备尾气排放口加装废气过滤器等措施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取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运至周边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措施后通过排污管排放至周边地表水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基坑排水采取通过集水沟收集排至沉淀池絮凝沉淀措施后通过水泵抽吸排放至周边水域 其他措施: 施工废水通过集水沟排至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作为施工区内的料场洒水 抑尘、混凝土养护用水利用 |
|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水闸旧址拆除的建筑垃圾委托清运至建筑垃圾堆场。施工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 |
| 有环保措施: 运输车辆、机械设备采取禁止鸣笛、施工围挡、隔声减震等措施 |
| 有环保措施: 减少占地,及时归还临时用地并复绿;加强周边绿化;生态补偿 |
| |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