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隆回县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项目(湖南湘环赧水周旺污水处理厂)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和《隆回 (略) 理系统工程项目(湖南湘环赧水周 (略) 理厂)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隆回 (略) 理系统工程项目(湖南湘环赧水周 (略) 理厂)
建设单位:湖南湘环 (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起止日期:2024年12月15日-2025年1月1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联系人:欧总,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