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各镇街,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确保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第713号)《 (略)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朝政办发〔2022〕25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度龙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序号 | 事项名称 | 类别 | 依据 | 承办部门 |
1 | 建立龙城区两级医疗纠纷调解体系 | 重大民生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 | 区卫生健康局 |
(略) 龙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