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将《芦溪县人民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向公众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建设单位简况
建设单位名称:芦 (略)
地 址: (略) 芦溪县洋田村
法定代表人:李妤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易志斌(略)
3、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向我单位提出项目环境风险和应急措施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3)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现场了解情况,我方将提供方案或解答;我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
4、征求意见方式: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项目运行期间,公众仍可通过现场踏勘、网站、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我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5、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