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喀什大 (略) 消防设施维护、检测项目(2025年度)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NS-2024-CS-011
项目名称:喀什大 (略) 消防设施维护、检测项目(2025年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喀什大 (略) 消防设施维护、检测项目(2025年度)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需将以下证明资料附在响应文件中):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身份证);
3.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 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
5.提供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税收证明;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 (略) (http://**)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略) 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缴纳磋商保证金有效凭证。
注:“提供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税收证明”: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国 (略) (略) (http://**.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请各供应商注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翔晟CA服务热线025-*。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大学
地 址:新疆维吾 (略)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0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27号源凯大厦B座19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伟
电 话:*
附件信息:
-
17.2K
-
94.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