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宋楼镇镇区污水处理厂、丰县宋楼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项目(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县宋楼镇镇区污水处理厂、丰县宋楼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丰县宋楼镇镇区污水处理厂、丰县宋楼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括与服务范围
2.1 项目概括
2.1.1 项目地点:丰县宋楼镇。
2.1.2 合同估算价:346.#元。
2.1.3 服务期要求:2年。
2.1.4 质量标准:出水水质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
2.2 服务范围:
(1) (略) 理厂设施设备等的日常维修、更换、养护以及管理和运行服务,保证工艺设备正常运行并达到 (略) 理效果。
(2) (略) 理厂运营情况记录,管理档案、资料,定期人员培训服务等。
(3)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的其它事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3.2 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投标人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3.3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3.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单、担保机构电子保函、保险机构书面保单、担保机构书面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整。
收款人: (略)
开户行: (略) 丰县支行
开户账号:#75-#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4.3 、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略) (略) 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投标保函(保单),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 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 (略) 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标书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4.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01月15日09时30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 (略) 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2025年01月15日09时30分前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略) 综合交易系统。(http://**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申请人应于 2025年01月15日09时30分前在《 (略) (略) 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上传到“ (略) (略) 综合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时间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5日09时30分。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略) (http://**)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11.其他
1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县 (略)
地址: (略) 丰县宋楼镇
联系人:司歌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晟和 (略)
地 址: (略) (略) 新城中心广场B座号楼1-1026-2
联 系 人:陈士伟
电 话:#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