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政企客户防疫应急通信综合保障服务项目询价 询价公告
(略) 政企客户防疫应急通信综合保障服务项目询价,采购人为 (略) 湛江分公司。采购代理机 (略)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4-*)。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 (略) ;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项目的建设及验收工作,并提供*方使用;自合同业务开通之日起*个月内,合同系统及设备出现任何故障均由*方负责免费维护或更换。
(3)预算金额:*.40元(含税);
备注: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 (略) (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遂溪分公司政企客户防疫应急通信综合保障服务。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项目的建设及验收工作,并提供*方使用;自合同业务开通之日起*个月内,合同系统及设备出现任何故障均由*方负责免费维护或更换。
(3)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5)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0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加盖法人公章),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以法人为准,同时法人及分支机构均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如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查询结果(显示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业绩要求:具备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系统集成服务的相关业绩(至少提供一份合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报价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项目团队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社保证明(由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月1日以后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参选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4已入选 (略) 广东分公司或 (略) 湛江分公司合作伙伴库者,提供入围通知书或合作伙伴协议等相关证明。
2.5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5.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中选、成交的、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 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 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 (略) ”为准)。
9) 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
10) (略) 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 (略) 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略) 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1) 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12) 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13)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价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报价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询价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4) 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链捷招” (略) (http://**)完成本项目询价文件的购买及下载。
(1)注册: (略) 址(http://**),点击用户注册(注册步骤 (略) 站注册指引.(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无须进行此操作。)
(2)购买: (略) ,点击我要报名,检索本项目并点击标书购买。
(3)支付: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子账号支付(须上传汇款凭证)。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链捷招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免责声明:“链捷招” (略) (http://**)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 (略) 的购买均属无效。
(6)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要获取纸质询价文件,请凭借购买记录,电话联系文件售卖人员进行邮寄。
(7)售卖联系人:陈嘉怡,联系电话:020-*,邮箱:chenjiayi.*@*hinaccs.cn。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4年3月27日15时30分,递交 (略) 人民大道中55号 (略) 湛江分公司3号802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4.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3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3.3 询价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
5.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 (略) (http://**-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应商注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 (略) (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采 购 人: (略) 湛江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人民大道中55号 地 址: (略) 越秀 (略) 21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黄经理 联 系 人:余思慧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yusihui.*@*hinaccs.cn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账 号:*4403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一级异议处理联系方式:详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级异议处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
邮箱:liruoruo.*@*hinatelecom.cn
三级异议处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759-*
邮箱:zjchenl3.*@*hinatelecom.cn
采购人: (略) 湛江分公司
采购实施部门:遂溪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