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5月9日,东莞市 (略) 根据东莞市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 (略) 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 (略) 位于东莞市塘厦镇凤凰岗塘厦大 (略) B栋一楼, (略) 坐标为(北纬:23度46分 *** 秒,东经:114度06分 *** 秒)。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2000m2,主要吸尘器、电动饮水泵、电热扇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吸尘器 *** 万台、电动饮水机泵 *** 万台、电热扇 *** 万台。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1年5月委托东莞 (略) 编制了《东莞市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9月7日经东莞 (略) 同意建设, (略) :东环建〔2021〕 (略) 。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 (略) 区。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工程情况与环评报告、环评批复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注塑冷却水:本项目配套的冷却水塔的循环水量为30m3/h,项目共设2台冷却水塔,每日运行8小时。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 -2019)的说明,冷却水的补充水量应按冷却水循环水量的2%计算,则相应的新鲜水补充量为9.6m3/d(2880m3/a)。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向外排放。
生活污水:项目员工人数为5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 *** -2021)可知,居民生活用水按28m3/a ?人计算,则项目员工生活用水为1400t/a。项目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0.9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1260t/a,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LAS、总磷等。
(二)废气
破碎工序:项目破碎工序开启设备密封盖时会有少量的粉尘扬起,形成粉尘(即颗粒物)。参照《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的表3.1可知,包装和装运过程中逸散粉尘排放因子为0.125kg/t,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塑胶边角料、次品产生量约为原材料用量的5%,项目ABS塑胶粒、PC塑胶粒、PP塑胶粒总用量为198t/a,则塑胶边角料、次品产生量为9.9t/a,即破碎的边角料、次品量为9.9t/a,则颗粒物排放量为0.0012t/a,破碎工序年工作300天,每天运行4小时,则排放速率为0.001kg/h。
注塑工序:项目注塑工序拟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注塑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对其产生的非 *** 烷总烃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21m),废气收集效率达90%以上, (略) 理效率可达80%。
焊接工序:项目焊锡过程中由于无铅锡丝熔化会产生少量的废气,废气中污染物有烟尘(颗粒物),颗粒物中含有一定量的锡及其化合物(占比约80%)。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电子电气机械行业系数手册,焊接工段-无铅焊料(无铅锡条)-手工焊工艺-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产污系数4.023×10-1kg/t原料计算,项目无铅锡丝使用量为0.43t/a,则项目焊锡工序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产生量分别为0. *** t/a、0. *** t/a。焊接工序年工作300天,每天运行8小时,则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 *** kg/h,锡及其化合物排放速率为0. *** kg/h。
(3)噪声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每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8:00-12:00,14:00-18:00), (略) 界的噪声可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3类标准的要求,故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一般固体废 (略) (略) 理;危险废物交由 (略) 理资质 (略) 理;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 (略) 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项目注塑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向外排放。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 -2015)B等级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略) (略) 理后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02)一级A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和《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中的较严值后排放。
(二)废气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破碎工序颗粒物的 (略) 界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注塑工序有机废气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未被收集的非 *** 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其厂界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厂区内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 -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同时应严格控制非 *** 烷总烃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无组织排放控制需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 -2019)的要求。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焊锡在加强机械通风的情况下,破碎工序颗粒物的 (略) 界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三)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 (略) 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 *** - *** dB(A),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一般固体废 (略) (略) 理;危险废物交由 (略) 理资质 (略) 理;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 (略) 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东莞市塘厦 (略) (略) 理,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放东莞市塘厦 (略) (略) 理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 (略) 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 (略) 理,根据项目废气、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甚小,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六、验收结论
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东莞市 (略) 组织召开《东莞市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东莞市 (略) )、设计单位(东莞市鑫华 (略) )、废气、废水、噪声监测单位(广东华科 (略) )以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东莞市 (略) )成员代表组成。
验收小组成员名单详见下表:
东莞市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
工作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电话 | (略) 码 | 签字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 (略) | 项目负责人 | |||
监测单位 | 广东华科 (略) | 工程师 | |||
设计单位 | 东莞市鑫华 (略) | 负责人 | |||
验收报告编写单位 | 东莞市 (略) | 验收报告编写人 |
东莞市 (略)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