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 (略) (略) 新院区口腔科改 (略) 场调研,公开征集相关资料。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项目名称: (略) (略) 新院区口腔科改造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新院区门诊四楼口腔科。
二、项目概况及范围
在原口腔科基础上进行改造,建筑面积约330平方米,改造内容包含口腔种植室改造,诊室及大厅水、电、气路改造等。具体如下:
1、部分吊顶拆除,垃圾清运,地面保护及修复;
2、种植室、诊室牙椅定位相关的水、电、气路改造(进水、下水改造,电路、压缩空气管道改造及防水,空压机拆装定位、配合牙椅等设备安装定位等);
3、种植室的墙面用光滑平整耐刷、易清洁、表面光洁的洁净环保材料( (略) 感要求,并提供材料样品);
4、种植室房顶用铝板吊顶不能留死角,规范安装LED平板灯,并符合消防要求;
5、墙面与地面、天花板接缝处阴阳角线为圆弧;
6、老院区口腔科部分设备设 (略) (略) 区口腔科运行的一切装修改造内容,具体以现场为准。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简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报价明细单等。
4、为便于各供应商了解和掌握实际工程情况,提供切合实际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到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及科室具体需求,未到现场了解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7日17:30前。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公司请将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打印装订成册并密封盖章。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①报名地点: (略) (略) 基建办(高 (略) 666号); ②联系方式:基建办 联系电话:*
五、注意事项
1、各参与调研的服务商须按本项目需求如实制作方案,杜绝弄虚作假。
2、上述所有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3、此次 (略) 场情况了解,不作为采购的最终依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平面布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