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莆田第一中学新度校区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莆田第一中学新度校区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莆田第一中学
建设地点: (略) 荔城区新度镇木兰溪南岸壶山片区内
建设过程:本单位于2018年1 (略) 福田区环 (略) 编制《莆田第一中学新度校区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2月23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取得《 (略) 环保局关于莆田第一中学新度校区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莆环保评〔2018〕5号),2018年7月项目正式开工建设,经过41个月的时间,于2021年12月6日竣工完成。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莆田第一中学于2024年1月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本)要求组织了验收工作组,开始自主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4年2月4日和2024年2月5日委托福建 (略) 对项目现场进行取样、检测等相关工作。本单位于2024年2月编制完成《莆田第一中学新度校区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2024年2月20日莆田第一中学组织召开验收会,本次验收为企业自主验收。验收小组包括编制单位(莆田第一中学)、建设单位(莆田第一中学)以及两位位技术人员。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对验收报告提出验收意见,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0日-2024年3月1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