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 (略) 站、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年产1.*吨邻氯*苯及1300吨3.4-二氯*苯改建项目
2、建设地点
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 (略) 现有厂区内
3、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拟在现有生产基础上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对原*吨/年邻对氯*苯装置进行改建(不改变现有装置产能),通过增加循环泵冷却器、反应塔、精馏等生产设备,可形成年生产邻氯*苯*吨的生产能力,同时生产对氯*苯*吨/年、氯*苯溶剂5020吨/年、盐酸(31%)*吨/年;②对原3500吨/年2.4-二氯*苯装置进行改建(不改变现有装置产能),通过改建反应釜、增加精馏设备等,可形成年生产3.4-二氯*苯1300吨的生产能力,同时生产2.4-二氯*苯1800吨/年、氯*苯溶剂4460吨/年、盐酸(31%)5550吨/年;③对原尾气处理设施进行技术提升,将未参与反应的氯气通过碱液吸收,可形成年生产8%次氯酸钠溶液1440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聚 (略)
单位地址: (略) 新 (略) 7号
联系电话:0511-*
联系人:唐慧建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5-*
联系人:杨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环保法规和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
本项目评价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项目调研、资料收集、踏勘现场→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并制定工作方案→环境现状监测和工程分析→根据工程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分析预测其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编制完成后, (略) 站(或报纸)进行第二次公开环境信息,进一步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参与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2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示
公告发布单位:江苏聚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