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即墨区中小型水库、水闸(坝)除险加固工程—挪城水库等工程(院西、洪兴水库) | |
建设地点: | (略) 即 (略) 西 (略) 西水库、 (略) 即墨区金口镇 | |
建设单位: | (略) 即墨区水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启诚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08日 | |
项目概况: | (略) 西、洪兴水库目前存在的问题,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用地,避免破坏施工用地外的植被,尽量减小施工活动区域;减少夜间施工,确需夜间施工时,须提前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施工时应设置遮光罩,将光线只投向施工区域。施工过程中应避免乱砍乱伐,尽量保留原有植被;施工过程中进行临时堆土的拦挡与 (略) 遮盖、设置临时排水沟;工程区可绿化区域及时平整土地,便于施工完成后进行植被恢复。加强水生生物的保护和宣传工作,禁止施工人员在水体中进行垂钓。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对裸露的临时堆土采用临时覆盖防护措施;落实施工期的水土流失临时防护措施,根据水土流失变化情况进一步优化施工工序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工程采用干式清淤,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沿线的绿化景观,并做好相应防治措施。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工程养护废水、泥浆废水、基坑排水、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混凝土养护费水、泥浆废水各自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基坑排水于场地布设的排水沟内絮凝沉淀后回用 (略) 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区配备集水沟、隔油沉淀池,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及车辆运输扬尘、综合加工区材料加工废气、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 (略) 面敷设沥青烟气。施工过程中须加强管理、分段施工、规范施工,采取必要的洒水抑尘等环保措施,减少施工及运输扬尘;强化综合加工区废气管控,采取硬化地面、按时喷淋、物料及时覆盖、物料加工在封闭车间内进行等措施,减少物料加工产生的废气,项目结束后,综合加工区临时占地须即时恢复原状;加强施工车辆和机械维护,减少因机械和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污染。项目须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制定严格的扬尘污染防治计划,严格遵守《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鲁环发〔2019〕112号)、《山 (略) 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和《 (略)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143号)等文件要求。建设项目施工期废气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和施工场地内 (略) 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或带隔声设备,科学布局施工现场,在高噪声设备周围或施工场界设置必要的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需要夜间施工的,及时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取得民众支持。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可再生利用的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往就近城镇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施工弃土和废弃泥浆外运至政府指定场所,隔油沉淀池油污属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开挖土方、清淤产生的河道淤泥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七)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根据监测结果补充和完善污染防治措施。 (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分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时向我分局报告,如实记录备查。 (九)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二、营运期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即 (略) 496号 | |
邮政编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