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永安车务段2025年度行车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维保
业务公开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NCJ-YACWDCG-2024-92)
一.采购条件
(略) (略) 永安车务段现就采购2025年度行车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维保业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1项,报价含所有费用,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维保时间 | 维保地点 | 备注 |
1 | 2025年度行车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维保业务 | 安全生产指挥中心以及青州、涌溪等57个车站的行车视频监控系统。 |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安全生产指挥中心以及青州、涌溪等57个车站。 | 全包干方式维保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技术要求:
(1)熟悉车务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软硬件设备、传输设备、 (略) 及防雷等相关设备配件的安装位置、设备性能、具体配置参数、传输线缆 (略) 的走向。
(2)负责永安车务段全部远程监控系统日常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及保养,及时排除系统运行中的故障,提供车务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软硬件设备、传输设备、 (略) 及防雷等相关设备配件的维修与配件更换等技术服务(维保费用含维修过程所需的所有配件、工器具、人工、交通等费用),保证系统不间断运行。
(3)根据对设备运行的要求,采取7天乘以8小时的工作特点,考虑到工作时间和工作 (略) 设备维护保养的有关作业规定和该系统特点,中标公司施工维护人员必 (略) 上线作业防护资质,在现场维保过程中若发生劳动人身安全问题,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具体维保要求见附件1。
3.2维保时间: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合同期内中标单位维保服务质量能 (略) 视频监控系统维保要求, (略) 经营生产和治安秩序基本稳定,#方可与#方签订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期限为“1+1+N”(N≤1年),一年一签(不跨年)。
3.3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经营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4资质要求:
3.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经营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
3.4.2投标人近1年来不存 (略) 、 (略) 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不良反映。
3.4.3投标公司须具有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资质(三级或以上)。
3.4.4投标公 (略) 车务视频监控施维保经验(需提供车务视频监控施维保近2年合同复印件)
3.4.5投标公司经营范围包含通信工程、网络工程。
3.4.6投标公司中标后必须在永安车务段段部所在地( (略) 区)有人员长期驻点(至少2人),以应对车务段监控中心故障 (略) 置。
3.4.7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投标。
3.4.8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3.4.9在报价截止日时,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网址:http://**.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 (略) 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4)被中 (略) (略) (略) (略) 暂停项目投标资格的;(5)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如有)在近3 年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报价方式
4.1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2《报价函》。
4.2公告时间:公示期为2024年12月9日11:20至2024年12月16日11:20。
4.3报价截止时间:报价单位需于2024年12月16日11:20前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并加盖公章、其他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资格证明文件、未列为失信人和三年内无行贿违法记录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用信封密封并盖骑缝章,递交(快件以收件时间为准)到永安车务段报价接收办公室。
4.5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函》进行下载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递交到永安车务段报价接收办公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寄送报价函,视为无效报价。
5.2以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中标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函合计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
5.3对报价人以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5.4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5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6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相关要求。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永安车务段
详细地址: (略) (略) (略) 36号
项目联系人:黄强
联系电话:0598-#、#
邮箱:*@*63.com
本次招标公告 (略) 9 (略) (略) (http://**)媒介上发布。
附件1:永安车务段2025年度行车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维保方案
附件2:报价函
(略) (略) 永安车务段
日期:2024年12月9日